這一次,針對小區公共收益管理的問題,南寧放大招了。
以后,無論是物業,還是業委會、物管委、業主,想使用、支出小區公共收益,都不再是輕松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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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城市景色
2026年2月26日,南寧住建部門發布了公開征求《關于進一步加強住宅小區公共收益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南住建函〔2026〕341號)。就小區公共收益的管理辦法,向各界征求意見。
該《通知》條款不多,共9條。分別從公共收益管理系統、公共收益管理主體、公共收益專戶銀行、公共收益專戶開戶、公共收益使用和撥付等方面,細化明確了公共收益的具體要求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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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小區錢袋子
根據《通知》,南寧住建部門將搭建公共收益系統,并將引進第三方,負責公共收益系統的維護、運營和數據共享,從而實現政府監管、與銀行數據聯通及業主查詢監督等功能。
這個第三方機構,還開展公共收益入賬前監管以及與公共收益相關的招投標、審計等服務。至于委托內容及收費,由委托雙方在合同中商定。
當然,這樣的服務需經業主大會同意。如果業主覺得不需要,則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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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管理漏洞
業主大會成立前,物業公司是公共收益管理主體;業主大會成立后,業委會是管理主體;無業委會、有物管委的,物管委是管理主體。無論哪個管理主體,都要在公共收益系統注冊。對公共收益的歸集、使用情況進行規范記賬。
《通知》明確,管理部門選定了公共收益專戶銀行之后,專戶銀行要建立與公共收益系統相適應的管理系統,將賬戶收支流水等數據推送至公共收益系統,與公共收益系統共享數據,實現公共收益的開戶、歸集、劃撥、對賬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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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方案
前期物業服務期間,物業公司要按照小區公共收益年度使用計劃,提交公共收益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包括公共收益資金用途、預算、項目實施時間安排、監督方式等。該使用方案上傳公共收益系統,接受住建部門的監督。
業委會(物管委)則按照小區年度計劃,制訂公共收益使用方案,該使用方案上傳公共收益系統,接受街道辦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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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嚴審核
平常,想在專戶銀行支取公共收益,無論哪個管理主體,都要提交公共收益制度、年度使用計劃、使用說明、業主大會決定使用的決定公告等材料。有業主大會的,加蓋業主大會印章;沒有業主大會的,加蓋居委會印章。
該《通知》要求,無論哪個管理主體,都要按年度計劃支取公共收益。如果超出年度使用計劃的,要依法表決通過后才能實施。
遇到緊急情況,需要使用公共收益進行應急的,有業委會的按照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申領;未成立業主大會的,須提供相關業主申請材料、已告知小區業主的佐證材料、改造方案(加蓋居委會印章)、辦理人身份證(加蓋物業印章)等,向專戶銀行申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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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是業主共同家園
業內人士介紹,南寧小區公共收益的管理制度,亮點不少。首先,和其他城市不同的是,南寧明確要用兩個系統——住建的公共收益管理系統、專戶銀行的管理系統,拴緊公共收益“閥門”。通過“寬進嚴出”捂住小區的錢袋子。
《通知》的另一亮點是,強化了居委會的作用。支取公共收益,很多時候需要居委會蓋章,使得資金安全多了一份保險。
另外,因為公共收益放在專戶銀行,需要按計劃、按方案進行支取,不能“想取就取”。建立了數字化系統,業主還可能通過數據共享,查詢本小區的公共收益余額、支付次數、使用金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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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規章制度
據了解,該《通知》是在2026年1月,廣西住建廳、廣西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出臺小區公共收益管理試行辦法后,南寧對相關制度的進一步細化。
目前,《通知》還在征求意見中,市民有建議,可以登錄“南寧市行政立法和決策公開征求意見平臺”,在線提出意見。
征集意見的截止日期為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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