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產業設限,意在沛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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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歐盟發布的《工業加速器法案》,為外國企業投資電池、電動汽車、光伏、關鍵原材料四大產業設置多重限制性條款,其針對全球產能占比超40%第三國投資者的特殊規定,直指在綠色產業領域擁有顯著全球競爭力的中國,此舉以產業保護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不僅違背世貿組織最惠國待遇原則,更將擾亂全球綠色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最終釀成多方受損的局面。
歐盟此番設限,精準瞄準中國優勢產業的全球布局。截至2025年末,中國硅料、硅片等光伏核心環節全球產能占比均超90%,電池片占比達91.3%,組件占比80.1%,2025年中國鎢產量占全球總產量的78.82%,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產業也穩居全球第一梯隊,正是這一領先優勢,成為歐盟針對性設限的直接原因。法案中對外資股比、強制技術轉讓、本地員工占比等提出的限制性要求,疊加公共采購領域“歐盟制造優先”的排他性條款,實質上為中國企業在歐投資筑起高壁壘,這種制度性歧視,與世貿組織非歧視原則背道而馳。
以綠色轉型和產業安全為借口的保護主義,終究難以為繼。中歐互為重要經貿伙伴,2025年雙邊進出口額達5.93萬億元,其中中國對歐盟出口風力發電機組、儲能電池等綠色產品分別增長65.9%、25.4%,綠色產業早已成為雙方經貿合作的核心增長點。截至2024年底,中歐雙向投資存量超2600億美元,形成了產業鏈價值鏈深度互嵌的格局。歐盟試圖通過設限阻隔中國企業,不僅會讓歐洲市場失去中國的技術、產能和成本優勢,拖累自身脫碳進程,更會打破綠色產業全球分工的平衡,推高歐洲本土綠色產品的市場價格,損害歐洲消費者和相關企業的切身利益。
從經貿實踐來看,歐盟的保護主義舉措早已顯現弊端。此前歐盟依據《外國補貼條例》對中國光伏、風電企業發起多起調查,導致多家中國企業被迫退出歐盟公共采購項目,既造成中國企業的實質性損失,也讓歐洲各國錯失了低成本推進綠色轉型的機會。此次《工業加速器法案》進一步升級限制,本質上是歐盟對自身產業競爭力不足的焦慮體現,但其忽視了中國綠色產業的優勢源于長期的市場競爭和技術創新,而非所謂的“不公平競爭”,試圖通過行政手段扭曲市場,最終只會削弱歐盟產業的全球競爭力。
開放合作是綠色產業發展的正道,也是中歐經貿關系的基石。在應對氣候變化、推動全球綠色轉型的共同目標下,中歐本應深化產業鏈供應鏈合作,而非筑墻設壘。中方已明確表示將密切關注法案立法進程,堅決維護中國企業合法權益,這既是對自身產業的保護,也是對全球經貿規則的捍衛。歐盟若執意走保護主義道路,不僅會損害中歐經貿互信,更會錯失全球綠色產業發展的紅利。唯有回歸公平透明、非歧視的合作軌道,遵守世貿組織規則,才能實現中歐綠色產業的互利共贏,推動全球綠色轉型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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