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西海岸新區龍湖春江天璽小區業主李女士(化名)向反映,自己購置的兩個專屬車位被小區物業在未告知本人的情況下,擅自用作垃圾處理站,多次溝通維權卻遭遇物業敷衍對待,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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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李女士介紹,她在龍湖春江天璽小區購買了一套住宅及兩個專屬車位,小區交房已一年多,其房屋也已完成裝修。3月4日,李女士前往小區尋找自己的專屬車位時發現車位不見蹤影,聯系小區物業后才得知,自己的兩個專屬車位已被物業擅自用作垃圾處理站。“事先沒有任何通知,我直到去找車位才知道被占用,這太不合理了。”李女士表示,得知情況后,物業僅為其安排了兩個臨時停車位作為臨時解決方案。
從李女士發來的現場視頻和圖片中可以清晰看到,在地下停車場的指定區域內,原本應整潔有序、可供車輛停放的專屬車位,被大量建筑垃圾、廢棄建材和塑料袋等雜物徹底堆滿,各類廢棄物橫七豎八地堆砌在地面,厚厚的灰塵覆蓋其上,不僅破壞了停車場的整體環境,更直接導致李女士無法正常使用自己的專屬車位,與周邊整潔的停車區域形成了鮮明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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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表示,她多次與物業溝通,希望對方能就非法占用車位一事給出合理交代。“我并不是要刻意為難物業,只是希望他們能拿出誠意,對侵權行為做出一個合理回應。”但物業方面僅提出,在車位清理完畢前,不再收取李女士的車位管理費,拒絕了其減免費用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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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李女士不滿的是,根據她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車位交付時間明確約定為2026年1月30日之前,而小區內同期購房的鄰居,搬入小區半年多以來一直正常使用自己的專屬車位,唯獨自己的車位被擅自占用。“同樣是業主,同樣簽訂了購房及車位合同,為什么我的車位會被非法占用?這明顯是物業的侵權行為。”李女士表示,此后她多次通過電話與物業溝通,但對方始終態度敷衍,未給出實質性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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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李女士于3月7日撥打了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進行投訴,同時準備向當地物業主管部門進一步反映情況。“物業經理全程敷衍了事,完全沒有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甚至還表示‘我可以行使自己的權利,只是沒有明說出來罷了’,這種漠視業主權益、態度強硬的做法,讓我無法接受。”李女士坦言,她此前提出減免兩年物業費的訴求,并非一定要堅持該要求,核心是想看到物業解決問題的誠意,但物業方面始終態度強硬,僅表示“什么時候清理好車位,什么時候開始收取車位管理費”,未作出任何額外補償。
李女士強調,經過多次溝通無果,她已徹底失去協商耐心,目前維權態度十分堅決:“我的訴求很明確,要么物業就擅自占用車位的侵權行為,對我進行合理的經濟賠償;要么就為我更換兩個位置、規格與原車位相當的專屬車位,確保我能正常使用。如果物業一直拒不配合,我不會妥協。”
據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建筑區劃內的車位若具有構造上的獨立性、利用上的獨立性,且能登記成為特定業主所有權的客體,應認定為業主專有部分。第十四條明確,物業服務企業擅自占用業主專有部分、改變其使用功能,權利人可請求排除妨害、恢復原狀并賠償損失。李女士購置的專屬車位屬于其專有部分,物業未經業主同意擅自占用,已涉嫌侵犯業主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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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李女士仍在等待相關部門的投訴處理結果,同時表示若問題始終無法得到合理解決,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后續我們也將持續關注此事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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