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物學的前沿探索中,一個頗具爭議的觀點逐漸獲得了不少支持:人類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視為基因的載體,基因通過人類的繁衍和生存來確保自身的傳承和進化。這一觀點從基因的視角出發,為我們理解生命的本質提供了一種獨特的思路。然而,當我們深入剖析人類的基因構成時,卻發現了一個令人困惑的現象:原癌基因和抑癌基因同時存在于人類的基因組中。這兩種基因的存在,似乎與“人類是基因載體”這一簡單邏輯產生了沖突,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覺得這里有個誤會,下面咱們來聊聊。
01,人并不是基因的載體!
我曾經反駁過《自私的基因》這本書存在的生物學錯誤,不過被很多經濟學的人批判了一番,他們認為我錯了,好吧,反正我是初中生我怕誰。他們覺得這本書是本社會學書(其實我也一直這么認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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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知道,一定會有人把這本書當生物學著作的。
02,原癌基因和抑癌基因的定義
我們很多人,一看到這兩個名字,就自覺的認為,這個基因是致癌的,那個基因抑制癌癥。但是我們不妨看一下這二者的定義。
原癌基因(Oncogene)是細胞遺傳物質的一部分, 它們參與細胞從正常生長狀態到腫瘤的過程。它們通過誘導或突變被激活。
抑瘤基因(tumor suppressor gene)是一類抑制細胞過度生長、增殖從而遏制腫瘤形成的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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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看到,其實,他們本身就是正常的基因,只不過,這些基因突變的時候,會產生促癌或抑癌的作用。這純粹就是名詞的問題。
03,原癌和抑癌這倆基因的一種錯覺
為什么原癌基因和抑癌基因是一種錯覺?我來舉個例子
原癌基因,我說一個,myc基因,這個基因本身編碼與細胞周期調控有關的核內DNA結合蛋白。通過這個作用我們可以明顯看出,人家明明是個正常的基因,屬于很標準的管家基因(大概約等于必備基因),畢竟是細胞周期嘛。
但是在癌癥中,這個基因突變,導致細胞周期紊亂,無限繁殖,所以我們就把它當做原癌基因。
抑癌基因,我也說一個,TP53基因,這個可是大名鼎鼎的抑癌基因,它依然是個細胞周期調控基因,當然還可以調控細胞代謝通路,調控與胚胎植入過程相關的細胞因子表達。但是在癌癥中,這個基因一般會抑制腫瘤的周期改變,所以,大家就給他歸類,叫做抑癌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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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種分類法,簡單粗暴,卻事實上,有時候會引發很多問題。比如,原癌基因假如發生了有益突變,那么它就不會走向周期紊亂,那么,這個時候,事實上它一定程度是抑癌基因了。
類似的,抑癌基因,如果這個基因某些關鍵位置發生改變,甚至會引發癌癥,它就成了癌基因。
事實上,myc基因就是myc基因,只不過在癌癥里,我們叫它原癌基因。
Myc (c-Myc) is a regulator gene that codes for a transcription factor. The protein encoded by this gene is a multifunctional, nuclear phosphoprotein that plays a role in cell cycle progression, apoptosis and cellular transformation.
要是換到其他疾病里,那就是另一碼事了。比如在老年癡呆癥中,myc也是有作用的,你可以叫它為原老年癡呆癥基因……
最后,基因并非是盲目追求自我復制的簡單存在,而是在漫長的進化過程中,形成了一套復雜而精妙的調控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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