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這種套路!”浙江湖州,毛先生在酒店文體中心當銷售,帶客參觀時摔斷了胸椎和尾骨。本以為算工傷,結果公司不僅沒簽合同,還扯出了“連環外包”,一層推一層,連3000到4000元的醫藥費都沒人管。大家互相踢皮球,甚至有人說他不歸公司管。網友:干活時是員工,出事了就是臨時工,這皮球踢得真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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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毛先生本來是去做銷售的。
2024年7月6號,經朋友介紹,他來到湖州安吉星辰雅閣酒店3樓的文體中心上班,每天的工作就是帶顧客參觀泳池、賣健身卡。
這家文體中心的運營方叫湖州安吉睿澤體育發展有限公司。毛先生的工牌上寫著藝名“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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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24年7月29號,毛先生帶著3位顧客去參觀剛裝修好的泳池。
因為前門太高沒做防滑,2男1女共3位顧客走在前面,毛先生跟在后面。
結果走到臺階處,他剛邁出第2步第3步,腳下一滑直接重重摔倒,當時疼得大小便失禁。
同事和顧客趕緊把他送去醫院,醫生一查,胸椎骨折、尾骨骨折。
毛先生住院住了10多天,醫藥費大概花了3000到4000元。
他在這干了不滿1個月,剛收了1個顧客的100元定金,現在卻躺在病床上無人問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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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沒簽勞動合同,毛先生直接報了警。
當時負責招他進來的何先生,當場轉了500元讓他去治療,還承諾負責到底,后來又陸陸續續轉了300多塊。
可等毛先生拿著收據去找公司報銷時,事情變味了。
公司說業務早就整體外包給個人老板了,一層包一層,工資由一個姓崔的老板負責。
可毛先生壓根沒見過崔某。
招他的何先生也改了口,說自己也是打工的,是崔某的合作伙伴,大家都不存在薪資和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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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還指責毛先生當天穿拖鞋走禁行小門,自己也有過錯。
酒店負責人更是連連擺手,說文體中心是獨立運營的,跟酒店沒關系,而且這公司還欠了酒店20多萬的房租。
最后,睿澤公司的負責人劉老板發話了。
劉老板說,預售團隊是短期的,打1個月就走。雖然外包給了何先生,但他已經在毛先生休養期間,支付了1個月的房租2000多,清理費1000多,吃飯的費用也給了1000多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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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老板覺得自己作為負責人已經仁至義盡,剩下的事不該找他。
就這樣,幾個老板互相踢皮球,誰都不愿承擔賠償責任。
這事兒傳到網上后,網友們都炸開了鍋,紛紛留言說:
有人說,現在的預售團隊全是這種套路,沒有底薪不簽合同,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出了事根本找不到人負責。
也有人認為,不管外包給誰,場地是睿澤公司的,酒店也是場地方,誰都跑不了干系。一層層分包就是為了逃避責任,必須嚴查!
還有人感嘆,打工人太難了,入職一定要簽合同,不然連工傷都沒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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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先生的遭遇,揭開了許多短期營銷團隊用工亂象的遮羞布。
為了規避用工風險和成本,一些公司把業務層層外包給個人,連最基本的勞動合同都不簽。一旦發生意外,各方就開始大踢皮球,把勞動者當成了犧牲品。
那么從法律角度來看,毛先生到底該找誰賠償?
首先,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本案中,劉老板的睿澤公司將銷售業務外包給自然人何先生或崔某,這兩人并不具備合法的用工主體資格。因此,睿澤公司必須依法承擔起毛先生的用工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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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毛先生帶客參觀時摔傷,屬于典型的工傷。由于公司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所有工傷賠償費用(包括醫藥費、誤工費等)均應由睿澤公司全額承擔。
無論內部是如何外包的,公司對外的法律責任無法免除。毛先生完全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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