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如果往左(溫泉池內)倒,我就沒有爸爸了。”近日,周女士向羊城晚報“記者幫”爆料稱,其63歲父親在河源紫金御臨門溫泉度假村入住期間,因房間溫泉池無水溫標識、排水孔堵塞等安全隱患,被高達92℃的熱水燙傷,全身20%面積淺二度燙傷。事發后,酒店不僅未提供救助,更被指推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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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全身20%面積淺二度燙傷
“記者幫”調查發現,該酒店運營主體目前正處于破產重整階段。
事發:
63歲老人淺二度燙傷
3月3日,周女士的哥哥通過攜程預訂了河源紫金御臨門溫泉度假村的一間客房,價格為2560元/晚,房型包含一個私家花園溫泉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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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女士的哥哥通過攜程預訂了河源紫金御臨門溫泉度假村的一間客房
事發當天下午,63歲的父親在池內放水時,冷熱水龍頭是一起打開的,池邊旁邊有個“高溫危險”的提示,但沒有任何溫度計或具體水溫標識,家人并不知曉熱水溫度高達92℃。“熱水溫度太高了,直接把冷水部分給蓋過去了”。周女士說。根據她提供的錄音,酒店工作人員承認“我們的出水是86℃至92℃”,即溫泉源頭水溫。
當時外面下著雨,父親回房間片刻后,發現池水溢出流向陽臺。周女士介紹,溫泉池旁地面設有8個圓形排水孔,但移開上方瓷磚后可見,孔內堆積著枯葉、泥土及垃圾,處于堵塞狀態。“8個排水孔正常是排溢出來的水的,因為那個孔壞了,陽臺都是水。”因擔心水沖進臥室,父親便上前試圖關閉水龍頭。當他踩進積水后,才發現水溫極高,“走兩步,發現水特別燙,就直接燙得栽倒了。”因疼痛劇烈,老人在花園地面上翻滾,最終靠手肘爬出高溫區域,“爬出來之后,皮當場就燙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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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泉池旁地面設有8個圓形排水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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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開上方瓷磚后可見,排水孔孔內堆積著枯葉、泥土及垃圾,處于堵塞狀態
事發后,據周女士稱,度假村未采取任何急救措施,家屬自行撥打120,等待期間因父親受驚過度,還自行服用了速效救心丸。送醫后,紫金縣人民醫院電子病歷顯示:患者雙前臂、雙小腿、雙足淺二度燙傷,面積約20%;入院時血壓高達212/110mmHg,傷口水皰剝脫、觸痛明顯,需使用嗎啡等強效止痛藥。因傷情較重,患者隨后被轉至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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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女士父親的病歷
“記者幫”查閱文化和旅游部官網發布的《溫泉旅游服務質量規范》(LB/T046-2015)發現,該標準第6.5.1條對溫泉池安全有明確要求:“應配有完善的給水、排水、溢水設施”;“有明顯的溫度和水深標識,45℃以上高溫泉應有特別提示”;“溫泉池旁應標有溫度、沐浴適宜時間、主要禁忌等說明”。而涉事酒店房間溫泉池排水孔堵塞、無溫度計,多項安全要求,均未落實。
事后:
家屬維權陷困境
從摔倒到送醫,酒店方全程缺位。
3月5日,家屬前往度假村報警交涉,接待的工作人員多次反問家屬:“你父親是不是自己腿腳不好?”“你們作為子女照顧得不到位?”周女士回憶,經理甚至直言,“如果是我的父親,我會照顧得很好”,這種推卸責任的言論,讓在場家屬感到被“PUA”。除此之外,酒店方對醫療費用如何處理、溫泉為何無溫度標識、排水孔為何損壞等核心質疑,均避而不答。
周女士透露,父親近日才脫離感染期,目前醫療費用已墊付3萬余元,后續治療費用尚在未知之數。她從長春乘飛機赴深圳照顧父親,“交通、住宿費用很大,也支撐不住”。她指出,酒店僅在她在社交媒體曝光此事后,派人“強行探望”,且未墊付任何費用,也未給出實質賠償方案。周女士表示,若酒店繼續拖延,家屬將堅持起訴,并希望推動監管部門對該酒店進行處罰及停業整頓,“不能等出人命才重視”。
“記者幫”翻閱該酒店近年游客評論發現,周女士反映的“無水溫標識”“排水不暢”等問題并非首次出現。多條點評提及“各個池沒有水溫實時顯示,只能靠自己去試水溫”“溫泉池沒有溫度計”;另有游客反映“淋浴下水堵塞嚴重”。
該酒店在應急響應方面,也曾引發爭議,2020年一位住客留言稱,其5歲孩子在衛生間滑倒磕傷后腦,致電酒店請求醫護支援,“半個小時不來人”,家屬只能自行駕車半小時送醫縫針;酒店工作人員次日才出現,建議打破傷風針,退房半個月后,才轉賬250元醫藥費。該評論截至目前,未顯示酒店方有公開回復。
3月17日,“記者幫”多次撥打酒店電話,工作人員均表示“不了解情況”,且拒絕提供相關負責人聯系方式。
3月16日,涉事酒店經理曾向媒體回應稱,酒店方已購買意外險,患者需提供病人傷情資料。對于溫泉水池設施的具體問題,要等待律師說法,現不便回應。
背景:
酒店主體破產重整
“記者幫”查詢公開信息獲悉,御臨門溫泉度假村于2006年開業,2016年4月進行過裝修。3月17日,該酒店在攜程、美團等平臺,仍可正常預訂,處于營業狀態。但通過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查詢發現,御臨門溫泉度假村目前實際運營主體“廣東省紫金縣金鵝溫泉投資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1月被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重整申請。
暨南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學院副教授韓書立分析,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可認定酒店未盡到其應有的一系列義務:其一,《溫泉旅游服務質量規范》規定,如果溫泉的溫度達到45℃以上需有明顯的溫度標識和特別提示,但該酒店未提示消費者86℃-92℃的具體水溫,導致消費者無法預判風險,違反信息披露與安全警示義務;其二,該酒店8個排水孔全部堵塞屬于可預見的安全缺陷,但是酒店沒有及時維修導致高溫積水滯留,違反隱患排查與消除義務;其三,在消費者燙傷后,酒店未采取任何急救措施,違背對危險發生后的合理救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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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書立認為,淺二度燙傷20%面積,對于本案的消費者而言,是不小的傷害
“淺二度燙傷20%面積,對于本案的消費者而言,是不小的傷害。”韓書立指出,家屬可主張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若后續構成傷殘,還可依據鑒定結果主張相應賠償。
韓書立認為,該案中的老人,不管是身體痛苦還是心理壓力,都屬于“嚴重精神損害”的范疇。“之前也有類似案例,比如旅客住酒店被蟲咬、婚禮現場天花板漏水,法院都支持了精神損害賠償。”
針對酒店破產重整狀態,他提醒,家屬需通過申報債權參與重整程序,在債權申報期限內提交燙傷事實、損失憑證等證明材料;即便酒店重整失敗轉為清算,消費者債權雖屬普通破產債權、清償順位靠后,但仍可通過及時申報、參與債權人會議等方式維護權益。“建議家屬盡快收集就醫記錄、費用票據及酒店過錯證據,關注破產程序進展,依法理性維權。”
來源| 羊城晚報、羊城派、金羊網
文字 | 羅清峣、實習生 符譯丹
視頻 | 羅清峣、實習生 符譯丹
圖片 | 受訪者供圖
編輯 | 孫磊
校對 | 謝志忠
審核 | 岑杰昌
【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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