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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網記者項穎知3月20日報道: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人、每月最高可抵扣800元的上海“養老服務消費補貼”在實際使用時卻遭遇拒用、門檻加碼等阻礙?近日有媒體曝光,多位市民反映想用養老消費券時被各類機構要求需分走一半,800元實際只能抵扣400元,給出的理由則千奇百怪。
東方網記者就此采訪滬上多家養老機構了解到,消費券落地過程中部分機構存在墊資難、流程繁等實操問題,更多機構則已初步實現順暢使用,業內人士也呼吁隨著使用規模升級相關流程和規范仍待進一步改善。
現狀:有人順暢抵扣有人遇阻
今年1月,上海落實國家部委要求推出的養老消費券,面向符合老年人能力評估規范中度失能及以上的老人發放,社區或機構養老服務可享40%抵扣、每月最高800元,居家養老也有相應補貼。這是提升老人養老消費支付能力的普惠福利,而落地近3個月來不同機構的使用情況卻有落差。
記者從市第一福利院了解到,目前約190名在院長者中,120余位符合條件的老人均已順利用上消費券,家屬和工作人員用起來基本熟門熟路。通過“民政通”申請成功后,消費券每月月初自動發放、付費時直接抵扣,原本月付費高于2000元的使用者基本能把800元消費券用足。
在以“物業+養老”為特色的中鵲養老,記者獲悉,符合條件的老年居民在“陪診”時也能用養老消費券,以陪診4小時為例,原本服務價格200元,用券后居民僅需支付100元。不過工作人員也提醒,按現行流程,須在服務進行之前簽約時就確定陪診時長,實際使用過程中一旦超過約定時長,超出部分無法后補享受消費券抵扣。
與之相對,一些小機構的使用障礙相對突出些,除了媒體曝光的漲價、收取所謂管理費等問題,也有直接表示不能使用的,讓這項民生福利難以落到實處。業內人士介紹,銀發市場的參與主體越來越多元,滬上養老機構有非營利性的,有純市場化的,也存在個人服務者,后兩者定價往往自主性和浮動性較大。參與養老服務消費券活動對機構來說也并非強制項,屬于鼓勵消費的自選動作。
此外,居家養老、日托服務等板塊的消費券使用覆蓋率還偏低。長寧一家養老服務運營品牌告訴記者,旗下機構基本全線覆蓋消費券,但使用其居家服務的多為活力老人,達到評估等級的人數較少,實際使用量寥寥。
難點:墊資壓力暫存 人力系統雙重考驗
采訪中,多家機構坦言,消費券落地整體順暢,但實操中仍面臨一些難點,這或也成為部分機構不積極使用的原因之一。
不少機構向記者提到了墊資壓力。比如徐匯一家養老機構有近200名使用消費券的老人,機構每月墊資金額約16萬元,目前已墊資兩個月。消費券新政實施以來,目前不少機構暫未收到補貼回款,這對一些本就資金流緊張的養老機構而言增加了運營成本。
對此,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目前消費券資金池實際儲備充分,審批周期一般為18個工作日,但部分區首次審核工作周期可能相對有所延長,一旦審核完成后就將盡快撥付給相應養老機構。
也有機構反映,操作系統流程復雜無形之中增加了人力成本。消費券申請需在“民政通”完成注冊,失能老人無法自行操作,直系親屬不在身邊,不少機構采用工作人員代為申請的方式,代申請因有名額限制,需要安排多名工作人員分攤。一家養老機構告訴記者,為幫助在院老人完成每月的消費券使用相關流程,他們安排了2名工作人員專職負責申請、核銷,周末也需留專人處理,月底核銷階段的工作量更是集中爆發。
此外,上門類服務的機構需完成簽到、拍照等多重流程,部分護理人員要在消費券、長護險等多個系統來回打卡。據了解,養老服務消費券的評估、打卡系統與原有長護險的系統各自獨立,同一位長者同一次服務有時需多頭評估和錄入信息才能用上券。中鵲養老的一名工作人員就提議,長護險的監管已十分嚴格,消費券無需再設重復流程,希望未來實現系統數據互通以提升效能,讓護理人員能夠更專注于養老服務本身。
改善:流程簡化可期 違規扣券一經查實將面臨嚴懲
養老消費券新政落地正經歷磨合期。記者也了解到,經過近3個月,消費券的使用流程正由繁入簡,機構、老人和家屬的知曉度在提高,使用堵點也有望在實踐中不斷擊破。
有市民表示,首次申領最繁,但后續使用起來比較順暢。相關評估效率也顯著提升,以住在徐匯第三老年福利院的申請者為例,老人家屬表示目前提交申請后,一周內評估人員即可上門,兩三天出結果,機構和家屬在系統上均可查,評估通過后即能直接使用消費券。
記者還獲悉,此前滬上部分長護險護理站因屬衛健系統還未與民政部的養老消費券打通,近日也已在相關部門推動下逐步納入消費券核銷范圍。隨著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居家養老的使用便利性有望提升。
受訪多位機構負責人均表示,養老消費券是利好老人、利好養老行業的政策,現階段或許有一些需克服的實操問題,但是經過多方共同磨合、逐步優化,這項福利的落地顯效可期。他們也呼吁將更多精細化多元化的養老服務加入進來,讓更多上海老人享受到實惠。
對于媒體反映現象,民政部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東方網記者采訪時表示,市區兩級正在詳細調查核實,對違規漲價、借消費券名義變相收取管理費等行為一經查實將予嚴懲。未來也將進一步加強在養老服務消費券使用過程中的規范監管,嚴禁借消費券變相增加老人負擔,推動銀發市場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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