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據人民日報披露:2025年7月某天,陳某超拖著一個小型行李箱,來到某市一家酒店前臺辦理入住。他特意要求:“請給我安排一間大床房,最好是靠走廊盡頭的,安靜些。”
進入房間后,陳某超立刻觀察房間內布局,尋找一般住客容易忽視的角落。選定位置后,他隨即打開行李箱,取出一些裝置、一卷細線、一把微型螺絲刀等,熟練地安裝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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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完成后,陳某超通過某境外通信軟件發送信息,隨即收到回復:“收到。核驗通過后即結算費用。”
陳某超安裝的是什么裝置?他通過境外通信軟件聯系的又是什么人?這些人究竟意欲何為?
“神秘”房客落網
揭開一條隱蔽的“偷拍—敲詐”灰色產業鏈
原來,陳某超只是犯罪鏈條中一個負責現場操作的“安裝工”。專案組民警介紹,在他背后,隱藏著一個由境外犯罪分子遙控、境內多環節分工協作,專門在酒店房間非法安裝竊聽竊照設備、竊取公民隱私信息進而實施敲詐勒索的“技術改裝—酒店安裝—信息竊取—境外敲詐”犯罪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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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查明,2025年7月,犯罪嫌疑人朱某平等人在境外打著所謂跨國高科技公司招聘人員的旗號,通過境外通聯軟件招募境內人員到賓館酒店安裝竊聽竊照設備,偷拍房客的隱私視頻,非法獲取酒店登記的住客信息后,實施敲詐勒索。犯罪團伙內部分工明確,非法制售攝像頭、非法安裝攝像頭、非法獲取酒店住客登記信息、敲詐勒索等各個環節由不同人員分頭實施。其中,
崔某江等人以開設網店為掩護,將正規品牌攝像頭改裝成偷拍攝像頭進行售賣;
張某達等人組織老鄉、熟人,到崔某江等人開設的網店購買偷拍攝像頭后前往酒店安裝;
羅某豪等人非法獲取酒店入住房客登記信息提供給境外上線,協助進行敲詐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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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精準掌握該犯罪網絡的層級關系、人員身份、活動規律和犯罪證據后,公安部堅持“打源頭、摧網絡、繳設備、斷鏈條”,于2025年8月指揮多地公安機關發起集中抓捕行動,一舉抓獲包括該案各環節骨干在內的犯罪嫌疑人124名,查獲并全部拆除安裝在酒店房間的偷拍設備。專案組循線追蹤,對所有涉案酒店進行了全面排查,及時阻斷了可能帶來的進一步侵害。
“看不見”的犯罪鏈條,呈現出四大特點
專案組民警表示,該犯罪模式極具隱蔽性,形成了一條“看不見”的犯罪鏈條,呈現出以下四大特點。
跨境遙控。團伙核心組織者和敲詐實施者均藏身境外,利用境外通信軟件建立群組進行遠程指揮。境內各環節的“包工頭”(如張某達、崔某江、羅某豪)各自領取具體任務、報銷費用、結算“報酬”。各環節之間不橫向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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鏈條分包。犯罪流程實行“專業化”分包。境外上線是“總包方”,各環節“包工頭”是“分包方”。“分包方”再各自招募、培訓具體執行人員(如“安裝工”陳某超)。
網絡售賣。非法改裝設備通過正規電商平臺以“電子產品”“改裝模組”等名義線上交易,具有較強隱蔽性。犯罪過程中的資金結算也精心設計,意圖消除資金鏈蹤跡。
精準勒索。該犯罪模式通過酒店“內應”非法獲取住客身份信息,對受害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壓力和現實威脅,社會危害性大。
來源:人民日報、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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