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的冬天,上海灘的風格外陰冷。法租界的深宅里,陸小曼披著皮披肩,瘦得只剩一副影子,在昏黃燈光下慢慢燒煙燈。屋里有人輕聲問了一句:“這些舊事,你還記得清楚嗎?”她吐出一口煙,話卻很直:“記得,怎么會不記得呢?”
說到她,很多人只記住了“交際花”“敗家娘們兒”這幾頂帽子,卻很少有人注意到,她晚年不少驚人之語,都被一位篆刻家小心記了下來。這個人,叫陳巨來,號安持老人,是近現代篆刻界極有分量的人物,被譽為“三百年來第一人”。他不僅刻印一流,還愛記人情舊事,晚年寫了本《安持人物瑣記》,把民國名流圈里的種種隱秘,都翻揀了一遍。
有意思的是,在這本書里,“陸小曼”單占一章,篇幅不短,內容也夠勁。抽鴉片、鬧婚變、翁瑞午、徐申如,這些名字纏在一起,像一團剪不斷的麻。最引人注意的,卻是陸小曼晚年說出的那句“黑料”:她指認徐志摩的父親徐申如,與原配妻子張幼儀之間“有茍且不端行為”,而徐志摩所謂“傷心離婚”,正是因為抓到這一幕。是真是假,一時間眾說紛紜。
要看清這一段,就得把人和時間,一一擺回原位。
一、亂世才子與“新舊夾縫”的婚姻
徐志摩出生于1897年,浙江海寧人,家中是典型江南富商之家。父親徐申如,是當地出名的實業家,做絲業、辦銀行,在老輩人眼中,是個老成穩重的商人。徐家家規嚴,講門第,更講體面。
20世紀初的中國,舊禮教和新思想正僵持不下。徐志摩少年時念新式學堂,又接觸西方文學,對個人自由、愛情理想十分著迷,但婚姻這件事,還輪不到他自己作主。1915年前后,按照家族安排,他和張幼儀成婚。那年,他不過十七八歲,張幼儀也差不多這個年紀。
張幼儀出身江南書香門第,自小受的是傳統婦道教育,說話不多,做事穩重。一邊是被家里捧在手心的少奶奶,一邊是剛接觸西方思想的青年學生,這樣的組合在當時并不稀奇,矛盾也就埋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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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之后,徐志摩先后赴美國、英國留學。出門在外的這些年,他的思想愈發“西化”,對婚姻的看法產生巨大變化。1920年前后,他在旅歐期間結識林徽因,兩人談詩論文,又同處異鄉,情感迅速升溫。可家里早早安排的婚姻,就像一堵墻,橫在面前。
這段三角關系,寫入了后來不少回憶錄。當事人怎么想,史料里多少有跡可循。但有一點比較清楚:在倫敦那段時間,徐志摩對“包辦婚姻”的反感,已經到了非常激烈的程度。他開始不斷給家里寫信,要求離婚,甚至以絕交來施壓。
從1915年成親,到1922年前后正式分手,這段婚姻拖了大約七年。張幼儀在回憶中提到,自己被告知離婚時幾乎是懵的,既不懂“自由戀愛”為何物,更想不透一個讀書人成天掛在嘴邊的“人格獨立”到底意味著什么。
對當時的大多數人來說,這樁離婚本身,就已是驚天大事。兒子要與賢惠順從的妻子離婚,為的是另一個未婚女子;還要公開宣稱,舊式婚姻錯誤,必須結束。這種事情,放在那個年代,可不只是“家務事”,幾乎等同于在舊禮教臉上扇了一耳光。
二、鴉片煙霧里的“驚人爆料”
時間往后推到1920年代末、1930年代初,上海已成冒煙的十里洋場。各路文人雅士、商賈名流,幾乎都在這個舞臺上走了一遭。陸小曼,正是在這個背景下,與徐志摩糾纏在一起。
陸小曼1903年出生,比徐志摩小六歲。她自幼受新式教育,又通外語,會畫畫,琴棋書畫樣樣沾點邊,人又長得標致,很快成了上海社交圈的焦點人物。她原本有一段婚姻,丈夫是外交官王賡,兩人因性格、生活方式差異最終分手。之后,她和徐志摩走到了一起,傳出不少風波。
這段感情,不僅沖擊了舊家庭,也讓徐志摩與父親之間的矛盾愈演愈烈。對傳統商人家庭來說,陸小曼的生活方式太“西化”,花銷大、應酬多。再加上當時鴉片在上層社會還未徹底禁絕,一些“時髦人”染上煙癮,在圈子里并不算稀奇,卻在老一代人眼中極為不齒。
陳巨來在《安持人物瑣記》中提到,徐志摩愛吸鴉片,而且有時要躲著陸小曼,趁她外出時“狂吸不已”。陸小曼后來對他說:“志摩如不死,必成老槍也。”所謂“老槍”,就是老煙槍之意。這個說法,在張幼儀的回憶中也能找到影子:曾有一次,徐志摩的母親走進房里,看到徐志摩、陸小曼和翁瑞午三人,擠在同一張煙榻上,抽了一整夜的鴉片,姿勢亂七八糟,徐志摩差點從榻上翻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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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細節,從不同回憶錄相互印證,大致可信。更麻煩的是,鴉片不僅傷身,也傷家風。這在老一輩眼中,是直接把一個好好的人往爛泥里推。徐家父母對陸小曼的反感,很大程度上就疊加在這種生活方式上。
故事到了這里,氣氛已經夠緊張。但真正引發巨大爭議的,是另一段更驚悚的說法——“徐志摩父親與張幼儀有不正當關系”。這一說法,同樣出自陳巨來的記錄。按照他的回憶,有一次陸小曼一邊吸鴉片,一邊向他傾訴舊事,說當年徐志摩本喜歡林徽因,卻被迫與張幼儀成婚。后來,他從國外回來,竟“發現張幼儀與父親徐申如之間有茍且不端行為,于是毅然離婚”。
不得不說,這種說法,一出來就帶上了極強的話題性,幾乎等同于在徐家門楣上潑了一盆臟水。陳巨來還補了一筆:離婚之后,張幼儀住進了海寧徐宅,認徐申如為義父。后來,徐申如出資在上海創辦“上海子女銀行”,讓張幼儀擔任要職。
這幾件事拆開看,有的能查到,有的只能停在“傳聞”層面。張幼儀確實在金融、實業界有過一段職業經歷,和徐家仍保持聯系,這是史料里有出處的。她守在徐家照顧公婆,撫養孩子,也是一致被認可的事實。但這些,并不能推導出所謂“茍且”兩個字。
值得一提的是,這條“黑料”只見于陳巨來記載,且是他根據陸小曼的口述整理出來的。陸小曼當時已染煙多年,又與公公徐申如積怨甚深,這一點,從后來發生的種種沖突,可以明顯看出來。她在那種精神狀態下,說出的話,到底是發泄,還是事實,立刻成為一個難以解開的結。
三、婆媳失和與父子決裂
說到陸小曼與徐申如之間的恩怨,1931年那場“奔喪未果”的風波,是一個轉折點。
這一年,徐志摩的母親錢慕英病危。她是徐申如的續弦,也是徐志摩的生母,平日里性情溫和,對兒子極為疼愛。病情惡化時,家中急電催徐志摩回去見最后一面。此時,徐志摩已經與陸小曼正式結婚,夫妻感情正濃,他自然想帶妻子回家,一來盡孝,二來也算給母親一個交代,讓這段備受非議的婚姻,有一點長輩認可的意味。
徐申如的態度,卻極為強硬。據傳,他直接放話:“她要來,我就走。”這話,說得很絕。陸小曼只得留在上海,未能與婆婆見最后一面。等到錢慕英病逝,陸小曼換上孝服,準備回鄉奔喪,半路上又被徐申如派人攔下,連靈堂都沒讓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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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做法,即便放在當時,也顯得冷厲。對一個已經嫁入徐家的兒媳,不讓守靈,不許上香,在人情和禮法上,都相當罕見。陸小曼只能含淚折返,此事在上海圈內傳開,風言風語自然少不了。
這件事之后,徐志摩與父親的矛盾完全爆發。兩人曾為此大吵,據說不歡而散,幾近決裂。對一位早年順從父命、聽話讀書的兒子來說,這樣的翻臉,是個不小的轉變。有些矛盾,之前還隱在錢財、生活方式之中,現在則直接落到“你不認我的妻子”“你不認我的選擇”上。
再往后,就是眾所周知的悲劇。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乘坐的郵政班機,在從南京飛往北平的途中,于山東濟南附近失事,年僅34歲。這個時間點,距離他與父親決裂,不過數月。
徐志摩的死,對雙方來說都像一道無法彌合的裂痕。徐申如更堅定地認為,是陸小曼的揮霍和不檢點生活,把兒子拖入了一條不歸路——為賺錢養家四處奔波,頻繁往返各地演講、寫稿,最后死于空難。于是,1931年徐家在海寧硤石為徐志摩辦喪事時,他再次阻止陸小曼前來吊唁。
從這一連串事件看,陸小曼對這個公公的感情,很難用“怨”一個字概括。既有羞辱感,也有被排斥出“家門”的憤怒。多年以后,她在煙霧繚繞的屋內,提起徐家舊事,話里話外自然帶著怨氣。這種情緒背景,很難不影響她對往事的講述方式。
也正因為這一層恩怨在前,她關于“徐申如與張幼儀有不正當關系”的說法,就更顯得復雜。是多年壓抑后的反擊,還是記憶混雜下的妄言,外人已無從查證。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無論真相如何,這條爆料一旦被寫進文字,就再也抹不干凈。
四、傳聞與史實之間的距離
回頭看這幾個人的經歷,每個人的形象,在不同材料中都極不一致。越是戲劇性的傳聞,就越容易被放大。然而,若想判斷陸小曼的“黑料”到底有幾分可能,就不能只看一句“爆料”,還得把相關人物的行事軌跡和當時的社會氛圍,對照著看。
先看徐申如。作為海寧地方上有名的實業家,他在商業倫理和個人品行上的評價,一直相對正面。公開史料中,并沒有關于他男女關系方面的惡劣傳聞。即便有人對他干涉兒子婚姻、待陸小曼不近人情頗有微詞,在“德行”這一欄,卻很少出現“荒唐”之類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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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張幼儀。1915年成婚,1920年代初與徐志摩分離后,她并未選擇另嫁,而是長期承擔起撫養兒子、照料徐家老人的責任。她在自己的回憶文字中,始終保持克制口吻,不詆毀前夫,也不自我美化。這一點,在同時代人的評價中有印證。很多人都認為,她沉默、堅韌、舉止端莊,受傳統道德浸潤極深。
一位以傳統婦道自守的女子,若真與前公公有不當關系,且在徐家繼續生活多年,從各種角度看,風險都大得驚人。海寧并非大都會,那樣的風聲一旦出現,幾乎不可能完全壓下來。可在流傳下來的地方志、回憶錄、熟人印象中,此類傳言幾乎空白,這就很耐人尋味。
再看陳巨來這本《安持人物瑣記》。這本書的價值,在于它保留了大量民國人物的細節軼事,很多內圈消息若非他記下來,早就散佚。但這部書也有一個明顯特點:口吻偏八卦,內容香艷獵奇,時常帶有個人色彩。許多故事出自當事人的口述,時隔多年,摻雜情緒與臆測在所難免。
陸小曼在向他講述往事時,已經歷失夫、病痛、經濟窘迫,又長期受鴉片侵蝕,身心狀態與當年風華正茂時大不相同。人在這種境況下回憶舊事,很容易把自我辯護、遷怒他人、情緒宣泄混在一起。那句“當初他看到父親和妻子有不端行為,才堅決離婚”,聽上去更像是對徐志摩“決絕離婚”這一行為的再解釋——把責任推給上一代,把自己的痛苦、委屈,統統塞進一個戲劇化的故事里。
有一點不得不承認,這樣的說法,確實比“性格不合”“觀念沖突”等真實而平淡的原因,要好傳播太多。民國以來,關于文人名士的故事,總帶著一種“越出格越好講”的傾向,所謂“家門之內自有劣事”,越隱私越能吊人胃口。久而久之,哪些是親眼所見,哪些是酒桌閑談,往往模糊一片。
從現有可查證的史料來看,大多數研究者更傾向于認為:徐志摩與張幼儀的婚姻破裂,主要源于新舊思想沖突、個人情感轉移與自我追求的膨脹,而非什么驚世駭俗的“倫理丑聞”。“徐申如與張幼儀有茍且行為”的說法,缺乏多方獨立佐證,只能暫列為民間流言中的一條,慎重對待。
這并不意味著陸小曼一定“信口胡說”。在她的敘述里,很可能摻雜了聽來的碎片、自己的猜測以及多年來累積的怨意。對于一個在徐家備受排斥、晚年被各種非議圍困的寡婦來說,把矛頭挑向公公與前妻,也是一種心理上的反擊。至于陳巨來,則在“記人而不完全求證”的態度下,把這段話原樣寫入,形成了后來廣為流傳的“黑料”。
傳聞的魅力,在于細節刺激;史實的力量,卻在于冷靜和克制。就目前能見到的材料而言,這段“爬灰”的故事,更像一則經多年放大的舊傳說,而不是可被嚴肅采信的史實記錄。在眾多知情者早已辭世的今天,能做的,也只是把各種說法擺在臺面上,不輕易下結論,不隨意給任何一方貼上難以翻案的標簽。
陸小曼、徐志摩、張幼儀、徐申如,這四個人繞著同一段時間打轉,各自承受各自的命運。情愛糾纏,家族紛爭,性格短長,交織成一團,很難用簡單的“好人”“壞人”來劃線。浮華散盡之后,留下來的,不是某一句罵人的“黑料”,而是一個時代在新舊夾縫中的掙扎,以及那些被放大、被誤解、被反復講述的私人悲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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