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性質惡劣的動物虐待案件近日在新加坡宣判。27歲男子陳奕斌因殘忍虐待6只貓并導致其中兩只死亡,被法院判處31個月監禁,同時在出獄后禁止飼養任何動物12個月。這一刑期為當地同類案件中最高紀錄,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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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顯示,陳奕斌在作案前曾通過網絡搜索如何對貓實施傷害,包括研究刺傷部位以及可能面臨的法律后果。他隨后購買了一把約10厘米長的折疊刀,并在數日內連續對多只貓實施刺殺行為。其中包括在大巴窯第36座組屋及周邊區域隨機尋找目標,對未回應他的貓進行攻擊。
其中一只白貓在遭刺后逃離,他甚至返回現場再次尋找并補刀,行為顯示出明顯的蓄意與持續性。整個過程部分被閉路電視拍下,成為關鍵證據。
案件中最令人震驚的一幕發生在2024年10月7日凌晨。陳奕斌在林茂路第78座組屋發現一只橙色貓,將其帶入電梯后進行長達約1分20秒的毆打,包括摔打、踢踏等暴力行為。最終,他將已奄奄一息的貓帶至34樓,從高處拋下,導致其死亡。整個過程同樣被監控完整記錄。
更嚴重的是,在被捕并保釋后,陳奕斌仍于2025年3月再次實施虐待行為,導致另一只貓因傷勢過重被安樂死。這一“再犯”情節成為法庭從重判罰的重要依據。
陳奕斌最終承認三項動物虐待罪名,其余三項控狀則納入考量。法院在量刑時指出,被告行為不僅殘忍且具計劃性,對社會道德底線造成嚴重沖擊。
新加坡國家公園局在聲明中表示,此案刑期為目前動物虐待案件中最高,體現了司法系統對嚴重虐待行為“零容忍”的態度。該機構同時呼吁公眾提高對動物保護的意識,并鼓勵發現類似行為及時舉報。
法律界人士分析稱,此次重判具有標志性意義,或將成為未來類似案件的重要參考標準。在社會輿論持續關注動物福利的背景下,更嚴厲的執法與判罰趨勢正在逐步形成。
目前,案件雖已審結,但其引發的討論仍在持續。如何在法律、教育與社會層面共同防范類似極端行為,成為擺在公眾與有關部門面前的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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