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倉山某快遞站點,小吳做快遞員兩年。2025年2月,他駕駛電動三輪車在小區內送貨時,被一輛倒車的私家車撞倒,左腿被壓在車輪下。送醫診斷:左脛骨平臺粉碎性骨折,需手術植入鋼板。
站點不認:你不是我們的人
住院手術后,小吳妻子找站點負責人談工傷。負責人說:“你跟公司簽的是承包協議,不是勞動合同,你不屬于公司員工。”小吳確實簽過一份《末端服務承包合同》,合同里寫著他“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小吳找到澤良工傷律師時,拄著拐杖問:“送快遞的受傷,到底算不算工傷?”
穿透承包協議,鎖定事實勞動關系
澤良律師接案后明確告知:快遞行業普遍存在以“承包”之名行“雇傭”之實的現象。判斷是否構成勞動關系,看的是管理、報酬、業務三要素。
律師指導小吳妻子收集證據:工資銀行流水(站點每月固定日期轉賬)、派件APP記錄(日均派件150單以上)、工作服照片、工牌、微信工作群記錄(站長每天安排派件區域、通報獎懲、要求打卡)、排班表截圖、同事證人證言。同時調取站點對小吳的罰款記錄,證明站點對其進行了實質性的勞動管理。
確認勞動關系,掃清工傷認定障礙
2025年3月,澤良律師向倉山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確認勞動關系。仲裁庭上,站點仍堅持“承包關系”。澤良律師當庭出示工資流水、派件記錄、罰款記錄、微信工作群記錄,完整證據鏈證明小吳接受站點管理、收入來源于站點、工作內容是站點業務核心組成部分。仲裁委采納律師意見,裁決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
工傷認定與賠償計算
憑仲裁裁決書,澤良律師向福州市人社部門申報工傷,同時提交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書(私家車主責)。2025年4月,工傷認定下達。傷情穩定后鑒定為九級傷殘。
澤良律師計算全部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后續取內固定手術費。因快遞站點未為小吳繳納工傷保險,全部待遇由單位承擔。
同時,交通事故賠償與工傷待遇可以同時主張。澤良律師同步處理交通事故賠償,向私家車司機及保險公司主張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
勞動仲裁階段,站點起初仍以“承包協議”推諉。澤良律師當庭出示勞動關系裁決書、工傷認定書、鑒定結論,完整證據鏈證明站點法定責任。2025年5月,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站點一次性支付工傷賠償數十萬元。交通事故賠償另案處理,小吳合計獲賠近百萬元。
小吳說:“這兩年風吹日曬送的快遞,沒白送。”
澤良工傷律師,深耕福建工傷法律實務,以專業守護勞動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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