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是刻在骨子里的生計依托,更是國家反復強調要全力守護的核心權益。然而,新疆溫泉縣安格里格鎮克熱雅哈得的農民王茂林卻遭遇了一件荒唐又心酸的事——手握縣級相關部門核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承包期還沒結束,自家百余畝承包地卻被他人強占經營6年,分文補償未得,漫漫申訴路更是屢屢碰壁,陷入層層推諉的死循環。
這起事件不僅戳中了億萬農民的安全感,更拷問著基層土地管理的規范與溫度,背后藏著的權屬困局,值得每一個人關注——法定物權證為何淪為“一紙空文”?農民的合法權益,到底該由誰來守護?
王茂林與這片土地的羈絆始于1998年,當年全國二輪土地承包推進時,他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拿下村里五塊耕地的承包權,簽署的承包合同明確承包期為1998年至2027年,合同上發包方村委會公章、負責人簽字與王茂林指紋齊全;2020年1月11日,當地縣級相關管理部門為其核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確權面積151.3畝,這份權證作為承包經營權的最高法定憑證,是他土地權益的“護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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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誰也沒想到,這份本該萬無一失的“護身符”,卻沒能擋住權益被侵害的發生——早在2018年,王茂林就已經失去了對其中98畝土地的實際掌控權,而此時,他的承包期還有近十年。
據王茂林回憶,六年前,在他毫不知情、更未簽署任何同意文件的情況下,村委會未履行任何合法變更程序,擅自將他名下約98畝承包地,轉給了一名外部經營者。從此,這片本該由他耕種、帶來收益的土地,成了別人的“搖錢樹”,而他這個合法承包人,卻被徹底排除在外。
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這片土地被強占長達6年,王茂林分文未得土地租賃費用和任何補償,而土地作為世代務農的他一家唯一的經濟來源、老人養老和家人生活的依托,被強占后讓這個家庭陷入生存與心理的雙重煎熬,他多次找村里協商拿回土地、追回補償,卻始終被敷衍,協商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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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無奈之下,王茂林帶著材料,從村里到鄉鎮再到縣級農業農村相關單位反復奔波申訴,卻始終未得到明確解決方案,六年來深陷基層、鄉鎮、縣級層層推諉的循環,耐心與希望被不斷消磨。
從法律層面來說,王茂林的訴求合情合理,更有明確的法律依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相關規定明確,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非法收回承包地,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即便村級管理組織負責人變動,原有的合法承包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隨意違背。
更值得注意的是,王茂林2020年核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是在其土地被擅自轉出兩年后辦理的,這意味著官方系統中他仍是合法承包人,權益本應受全力保護,但六年過去,他不僅未能拿回土地,還承受著巨大經濟損失和土地投入無法收回的風險,日夜被焦慮與無助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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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茂林的訴求其實很簡單,也很樸實:依據手中的法定物權證,收回那98畝本該屬于自己的承包地,追回這六年來應得的土地補償,拿到一個公平公正的說法,讓那本蓋著公章的權證,真正發揮它的作用。
這起事件之所以引發廣泛關注,核心在于它觸碰了大眾的底線——如果縣級部門核發的法定物權證,在基層執行中形同虛設;如果合法的承包合同,可以被隨意擱置、肆意違背;如果農民的合法權益被侵害后,申訴無門、求助無路,那么國家反復強調的“保護農民土地權益”“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又該如何落地生根?
國家近年來不斷完善農村土地制度,修改土地管理法,明確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就是為了給農民吃下“定心丸”,讓農民能夠安心耕種、放心收益,這也是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重要基礎。而王茂林的遭遇,無疑是對這一政策執行力度的一次考驗。
我們理解,基層處理此類歷史遺留問題,或許存在諸多協調難度,但這絕對不能成為長期拖延、敷衍塞責的理由。在當前全力保障農村土地權益、推進基層治理規范化的大背景下,王茂林案件的解決進度,不僅關乎一個普通農民家庭的生計,更關乎基層治理的公信力,關乎法律的尊嚴與溫度。
期待當地相關部門能夠拿出攻堅克難的勇氣,正視問題、主動作為,徹底解決這起土地權屬糾紛,給王茂林一個公正的交代,也給億萬農民一個安心的承諾——手中的物權證,從來都不是“一紙空文”,農民的合法權益,終將被全力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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