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公告
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政府決定對蚌埠市龍子湖區延安路大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實施征收。現將房屋征收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二、征收范圍:東至國強路一號東側圍墻,南至延安三巷,西至圈堤小區1、2號樓西側,北至圈堤路(濱河南路)(詳見征收范圍紅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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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收部門:蚌埠市龍子湖區住房城鄉建設交通局。
四、委托龍子湖區治淮街道具體實施。
五、征收補償標準:嚴格按照該區域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執行。請被征收人到征收現場辦公室及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bblzh.gov.cn/)查詢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六、在征收范圍內不得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改變房屋及土地用途、產權分戶、戶籍入戶和分戶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七、提供安徽中信房地產土地資產價格評估有限公司,安徽省新卓越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兩家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該區域被征收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協商選擇確定一家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實施房屋征收評估。具體協商選擇辦法詳見征收部門通告。
八、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九、希望廣大被征收人積極配合征收部門工作,在征收方案規定的簽約期限內簽訂房屋征收協議并實施搬遷。
十、對上述房屋征收決定有異議的,自公告公布之日起,可在60天內向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訴訟期間不停止征收工作的正常進行。
特此公告。
▌來源: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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