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第一款明確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此條款為“帶押過戶”提供了法律依據。依據《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第二款規定“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此條款用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上述《民法典》的精神,市規劃資源部門推出了新服務——抵押房產轉讓自動短信通知功能正式上線!
即日起,在上海辦理房產“帶押過戶”或一手房辦產證時期房抵押轉為現房抵押,系統會自動向抵押權人辦理不動產抵押/預購商品房抵押登記時預留的手機號碼發送短信通知。無需抵押權人主動問詢,讓信息透明化。抵押權人不需要費時去“盯系統”查詢抵押物狀態,在抵押物權屬發生變動的第一時刻就能知情,避免信息不對稱引發的矛盾。市規劃資源部門用技術賦予了法律“溫度”,新功能將法律條文轉化為一項全自動的溫馨服務,這不僅是對抵押權人知情權的有力保障,更是用技術手段優化營商環境、提升政務服務效率的生動體現。
市規劃資源部門始終以企業群眾需求為導向,以數字化、智能化手段推動不動產登記服務提質增效。從“一站式盡職調查平臺”整合多元數據,到“物碼查驗”實現登記信息“一碼溯源、秒速核驗”,再到“不動產權證書/證明證號有效性查詢”、“抵押權人查詢”和此次推出的短信提醒服務,不斷提升不動產登記信息透明度和查詢便利度,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提升交易效率、優化營商環境不懈努力。
未來,市規劃資源部門將繼續依托“一網通辦”平臺,不斷拓展不動產登記服務的廣度與深度,推出更多便民惠企舉措,為市民和企業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登記體驗,助力上海打造國際一流的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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