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婚姻財產糾紛頻發背景下,2019年執業的貴州公心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汪育倩,憑借專業能力為眾多當事人解決法律難題。此次在婚內財產侵權案中,她助力張女士成功追回被丈夫贈與他人的夫妻共同財產,展現專業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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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業背景與業務專長
汪育倩律師是貴州公心和律師事務所核心合伙人,自2018年投身法律實務領域。她畢業于呂梁學院,本科的法學教育為她打下了扎實的理論基礎。從2019年開始執業至今,累計承辦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民商事案件200多余件,尤其專精于合同糾紛,在婚姻家庭、民間借貸、勞動爭議等領域也經驗豐富。其業務專長聚焦于與民生及企業經營密切相關的核心法律領域,形成了以婚姻家事糾紛、合同糾紛為核心,兼顧交通事故、房地產事務與行政事務的特色業務體系。
二、婚內財產侵權案背景
委托人張女士與王先生于2015年9月16日登記結婚,婚后感情尚可。2017年王先生前往某城市創業,2024年7月底,張女士發現王先生與李女士存在非法同居關系,且王先生在交往期間通過多個平臺向李女士累計支付大額款項。李女士雖致歉但拒絕返還,張女士委托汪育倩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贈與行為無效并判令李女士返還390008元夫妻共同財產。
三、辦案策略與庭審辯論
接受委托后,汪育倩律師第一時間協助張女士梳理案件。首先收集并固定關鍵證據,如結婚證、轉賬記錄、微信聊天記錄等。仔細核對轉賬金額,發現部分重復計算及錯算情形,最終精準鎖定實際轉賬總額。
結合案件事實,確定核心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庭審中,針對被告李女士提出的轉賬用于共同生活消費、張女士主張金額無依據等抗辯,汪育倩律師發表重點辯論意見,指出王先生的行為屬無權處分,贈與行為違背公序良俗無效,李女士未提供充分證據證明款項用于共同消費,其反向轉賬不能改變贈與性質。
案件審理過程中,第三人王先生未到庭,汪育倩律師積極與法院溝通,提交完整證據鏈,對被告證據逐一質證,強化己方主張。
四、案件成果與行業認可
貴州省興仁市人民法院經審理,完全采納汪育倩律師的代理意見,判決確認王先生對李女士的贈與行為無效,判令李女士返還張女士夫妻共同財產242894.17元,并明確了案件受理費和保全費的分擔。此判決不僅為張女士追回了被擅自處分的財產,也維護了婚姻家庭的穩定性和法律的公序良俗。汪育倩律師憑借扎實的專業能力和嚴謹的執業態度,贏得了客戶的廣泛信賴與一致認可,在業內頗具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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