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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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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地名是人類不同歷史階段實踐活動的產物,承載著歷史、地理、語言等多種科學內涵,既是一種獨特的文化現象,也是人類歷史的活化石。文章以宣漢縣為研究對象,在窮盡式搜集整理當地地名的基礎上,重點考察宣漢縣地名用字整體特征、自然地理實體通名用字情況、人文地理實體通名用字特點和特殊字形現象。統計發現,宣漢縣地名高頻用字中山地相關用字占比49%,水域相關用字占比27%。其中,“”和“埡”字是極具四川地域專屬特征的地名通名。
關鍵詞宣漢縣 地名 通名用字 地域特征 特殊字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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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漢縣簡況
宣漢縣地處川東北,隸屬達州市。縣名意為“宣揚漢業”。據《四川省宣漢縣地名錄》(四川省宣漢縣地名領導小組,1988)地名普查統計,全縣共轄12個區,2個鎮,74個公社,767個大隊,總人口約100萬人。截至2024年末,宣漢縣下轄37個鄉鎮(街道),總人口為132萬人。宣漢縣地處大巴山南麓,東與城口、開州相鄰,南連開江縣,西接達州市、平昌縣,北靠萬源市,總面積達4271平方千米。縣境內大部環山,屬中山兼丘陵地區。渠江水系為區域主要水系,主要河流有前河、中河、后河等。此外,宣漢縣人文底蘊深厚,既是巴文化的發源地,也是川陜革命根據地之一,境內留存了大量反映紅軍戰斗歷史的重要文物和革命遺址。宣漢縣獨特的人文底蘊與自然風貌,孕育了彰顯地方特質的地名文化。本文通過梳理該縣地名用字,力求清晰呈現其整體概況與突出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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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宣漢縣地名用字概況
本文的地名語料主要來自《四川省宣漢縣地名錄》(四川省宣漢縣地名領導小組,1988),共搜集到6990條(包括自然村落)。
含“灣”“坪”“溝”“壩”“子”的地名共3178條,占總數的46%,是使用頻率最高的五類用字(因“子”字在地名中常作為后綴形式,其語義已虛化,不具備明確的指稱功能或實在含義,下文對該字不作討論。)。
以“梁”“巖”“山”“河”為構成語素的地名各有300余條,共計1321條,占總數的19%。
以“”“寨”“坡”為構成語素的地名各有200余條,共計744條,占總數的11%。
以“塝”“咀”“口”“嶺”“埡”“上”“溪”“水”為構成語素的地名各有100余條,共計1128條,占總數的16%。
上述20個地名用字中,絕大多數是記錄自然地理特征的漢字。其中,與山地有關的漢字占總數的49%,與水域有關的占27%,既表示山地,也可表示水域的漢字占5%。這與宣漢縣“丘陵起伏,溝谷縱橫”的地形特點高度吻合。為更清晰地呈現高頻用字的分類統計情況,特整理表1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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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宣漢縣重要通名用字考察
《中國地名史話》(韓光輝、徐兆奎,2021)認為通名指山、川、河、湖、郡、縣、省、區等標識地名類別的名稱。本文借鑒周文德先生(2014)對通名用字的分類標準,將收集整理的宣漢縣地名通名用字劃分為自然地理實體通名用字和人文地理實體通名用字。前者主要是體現自然地理實體形貌特征,后者則是體現人類活動或人與自然的活動(周文德、羅琳,2021)。經整理分類發現,宣漢縣地名通名用字中頻率較高的是自然地理實體通名用字。現對表格中高頻且特殊的地名通名用字進行簡述。
(一)自然地理實體通名用字
1.山地類
壩、坪 “壩”“坪”二字在西南地區都表示平地。宣漢縣的地形以低山和地中山為主,人們出于生產生活便利的考量,多聚居在平坦或地勢相對低緩的平壩地區。“壩”主要指山中石壩,也可以指河壩。平壩指地表較平坦,坡度<7度,相對高差<20米(《宣漢縣志》,1994)。如東南公社(現今改稱為“鄉”或“鎮”,下文所提“公社”亦同)的“柏樹壩”因此地有一大石壩得名,芭蕉公社的“觀池壩”因此河壩在兩溪交匯處,沉沙很多而命名。《說文·土部》(許慎,2012):“坪,地平也。從土,從平,平亦聲。”“坪”在宣漢縣地名里主要指山中的平地,如芭蕉公社的“大地坪”就因此地有一塊大平地而得名。從使用頻率來看,“坪”(775條,占11%)的通用性比“壩”(534條,占8%)更強,是宣漢縣地名中表示“平地”含義的核心用字。
“”[phi?n214]字在古書中未見收錄,在現代漢語里中有兩種釋義:一是主要用作地名;二是在方言中表示沿河的長條平地。《中國地名通名集解》(吳郁芬等,1993)(下稱《集解》)記載“”與“砭”義同,指傍山臨溝且地勢較平緩的狹長地帶。一般是山間小徑途徑之地,常用作自然村落名稱,主要分布在我國華中、西南等地區。“”作為方言地名,應該可以看作“砭”,即方言“”的本字就是“砭”。經考察,該字在宣漢地名通名用字的用法與《集解》所釋相符。“”在宣漢方言中音[pi?n214],“傍山”的如廖家,這個村落是尖山下的一地,原為廖姓所有而得名;“臨溝”也可以是臨田、臨水,如堰溝、大田、東流等。而廠溪公社的“可家”更好地詮釋了“”的地理概況,該因“有田、有地、有柴、有水,可住家”而得名。
根據“中國·國家地名信息庫”數據統計,以“”字作為通名的居民點在國內分布具有明顯地域集中性,主要集中于四川省。其中,巴中市此類居民點數量最多,有341處(如羅家、劉家、樊家等),其次為自貢市,有21處。由此可見,“”字是極具四川地域專屬特征的地名通名。
塝 《正字通·土部》(張自烈,廖文英,1996)將“塝”釋為俗字,舊注讀音同“棒”,指地畔。《康熙字典》(張玉書、陳廷敬等,1985)載其“蒲浪切,音傍。地畔也。吳楚閑方語。土之平阜曰塝,溝塍之畦畔處亦曰塝。”《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2016)(下文簡稱《現漢》)則明確“塝”為方言用詞,特指田地、溝渠、土埂的邊坡,且多用于地名。該解釋與宣漢地名中“塝”字意義相符,如新華公社的“對河塝”因此塝在兩條河溝的對面而得名。柳池公社的“老河塝”位于兩山梁的中間,有一塝田地得名。昆池公社的“千丘塝”因塝上田少丘數多得名。
坡 《說文·土部》釋“坡”為“陂”,本義是山地傾斜的地方。“坡”也可以指平原、原野,如韓拙《山水純》(1985)所載:“言阜者土山也,小堆曰阜,平原曰坡,坡高曰隴。”在宣漢地名中“坡”字主要用來強調地面有一定的傾斜,區別于平坦的地面,指山坡。如大坡、上西山坡、下西山坡、貓兒坡等,皆是因其地處山坡上而得名。
梁 《說文·木部》:“梁,水橋也。”《現漢》:“梁,物體中間隆起呈長條狀的部分。”“梁”在宣漢地名通名用字中主要指山梁、山脊。如新農公社的“尖直梁”因該地是一條直山梁,梁頂有尖包而得名。清溪的“四條梁”位于四條山梁相交處。
巖 本義為高峻的山崖。在宣漢地名中有兩種釋義:一是地面形成的高聳的部分,特指石巖,如豬咀巖、大灣巖、白巖等;二是巖洞,如觀摩巖、楊巖洞、飛老鼠巖等。
嶺 《現漢》中的“嶺”解釋為“頂上有路可通行的山。”“嶺”在宣漢地名中主要指地勢相對較高,道路崎嶇的山嶺。如五寶公社的“走馬嶺”因此嶺路陡窄,馬不能騎,只能牽著走而得名。新華公社的“大尖嶺”因此山高大而且陡峭而得名。
埡 《集解》:“埡,〈方〉兩山之間可通行的狹窄地方。”“埡”在宣漢地名中指埡豁或埡口,讀“埡豁”時音[?ia55],如柏樹埡豁、松埡豁、貓埡豁、鐵家埡豁等;讀“埡口”時音[?ia51],如新華公社的大軍埡是與萬源固軍壩的交界;新華公社的大埡口指兩山交界的埡口。據“中國·國家地名信息庫”統計,以“埡”作為通名的居民點屬四川省分布最廣,共計5132處。“埡”字本義指兩山之間狹窄的通道或低矮的山口,恰好契合了四川盆地周邊山地縱橫、丘陵交錯的地理特征。
2.水域類
灣 《廣韻·刪韻》(陳彭年,2005):“灣,烏關切,水曲。”《集解》釋其為“水流彎曲的地方。”“灣”的核心義素是“彎”,許慎(2012)《說文·弓部》釋“彎”為“持弓關矢也。”段玉裁(1988)《說文解字注》進一步闡釋:“凡兩相交曰關。”據此可知,“持弓關矢”指一手握持弓身,另一手將箭矢搭于弓弦之上的動作。弓具本身呈彎曲狀,開弓引箭時其彎曲程度更甚,故“彎”的核心語義聚焦于“彎曲”。基于“彎曲”這一核心義素,“彎”的語義衍生出一組同源詞:表水域彎曲處用“灣”,表陸地彎曲處用“塆”。但在語言實際運用中,無論所指對象是否與水域相關,都統一寫作“灣”。宣漢屬于丘陵地帶,依水而居的人們有其獨特的地理優勢,既便于日常取水飲用,也便于灌溉農田、種植作物,同時也能發展船業和捕魚業。臨灣的地名多以居住姓氏較多來命名,如楊家灣、李家灣、劉家灣等。而“塆”在《四川省宣漢縣地名錄》中只使用了3處,分別為梁家塆、樓幅塆、屋基塆。
溝 許慎(2012)《說文·水部》:“溝,水瀆,廣四尺,深四尺。”本義為田間水道。宣漢地名中的“溝”可指河溝,如雙河溝、水地溝、小溝、流河溝等;也可指田溝,如螞蟥溝、廖家溝、火地溝、荒田溝等。
3.跨場景類
咀、嘴、口 許慎(2012)《說文·口部》:“咀,含味也。從口且聲。慈呂切。”《廣韻·魚韻》(陳彭年,2005):“咀,咀嚼,子輿切,音苴。”古代字書中,“咀”多作動詞,意為“咀嚼”。可見古代字書中,“咀”多為動詞,表“咀嚼”之意。《現漢》指出,“嘴”俗作“咀”,現多用于地名。《集解》亦載:“‘咀’同‘嘴’。山的延伸部分,突出像嘴的地方。”宣漢地名通名用字中的“咀”,有兩類解釋:一是指地形突出似嘴。如柳池公社的“山咀上”以小山突出故稱;廟安公社的“牛皮咀”因以石巖形狀象牛嘴巴而得名;三河公社的“高咀子”因地處高山咀上得名。二是指水流交匯處。如五寶公社的“汪家咀”因此地前河環繞成半島,咀上汪姓幾戶居住而得名;五寶的“元二咀”因一條小溪環繞成兩個小山咀而得名。
《集解》:“口,進出通道,關隘,港口,通商碼頭。”宣漢地名通名用字“口”具體指:1.通道進出口。如洋烈公社的“曾家出口”因兩山之間是曾姓出口處而得名。2.水流交匯處。如東南公社的“三溪口”是三條小溪的交匯處。新紅公社的“雙河口”是兩條小溪匯合處。3.關隘。如清溪公社的“上五道口”“下五道口”是因兩地地處五道關口,下段稱下五道口,上段稱上五道口。
“咀”“嘴”在多數字典中同音同義。“咀”本義為“咀嚼”,作動詞,由咀嚼的動作引申到發出動作的器官“嘴”,同時得到“嘴”的讀音。在語言運用中,這種動詞與名詞之間的互相轉化,是漢語詞語衍生和詞義引申的重要途徑。但在宣漢地名通名用字中,一直沿用的是“咀”字,查閱清代《宣漢縣志》及民國時期的地方輿圖,其中記載的“山咀”“河咀”類地名均以“咀”字書寫,如《宣漢縣志·輿地志》中“牛皮咀”“汪家咀”的標注,與當代宣漢地名用字完全一致,體現了“咀”字在當地地名使用的歷史延續性。
(二)人文地理通名用字
寨 “寨”的本義是“防守用的柵欄”。《集韻》(丁度,1985):“列木成柵以為方位,本作‘柴’,又作‘砦’。”另有觀點認為“以木為圍墻為‘寨’,以石為圍墻為‘砦’。《廣韻·夬韻》(陳彭年,2005):“砦,山居以木柵。”“砦”是古代常用字,多見于古籍、碑文或歷史文獻。在部分南方方言(如粵語、閩語)或地名中保留(如湖北的“砦灣”)。“寨”是現代規范用字,覆蓋范圍更廣,既用于地名(如“大寨”“苗寨”等),也用于日常詞匯(如“山寨”“營寨”等)。可見,寨、砦兩字用在地名中,屬于詞義范圍擴大。《四川省宣漢地名錄》中統一作“寨”,特指“四周有柵欄、水路、山、石或圍墻的村子”,修建之初是用來防備土匪侵擾。宣漢縣“寨”類地名的命名方式主要有三類:第一,因聚居姓氏命名:如冉家寨、鮮家寨、康家寨等。第二,因地勢或地形命名:如梯子寨、天心寨、白鶴寨、牛角寨等。第三,因是古寨沿用至今:如新龍寨、金竹寨、張冒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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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宣漢地名中特殊字形現象考察
除上述地名通用字外,宣漢地名中還存在俗字、生僻字、異體字與地域專用字等特殊字形,這類字形雖使用頻率較低,卻代表了方言習慣、歷史傳承與地域文化等,反映出地名“標準化”與“地域性”之間的矛盾。
(一)特殊字形的使用概況
俗字是不符合官方書寫規范的漢字異體形式。峰城公社有個“屙屎梁”,相傳因清軍首領羅仕舉鎮壓農民起義,在此駐營隨地屙屎而得名。《字匯》(梅膺祚,1991):“屙,趙烏何切,音阿。上廁也。”“屙”在西南官話作動詞,表示“排泄(大小便)”,讀作“wō”,與“窩”音近但用字不同。該字在宣漢方言中高頻出現,如“屙屎”“屙尿”“屙痢”等,甚至衍生出“屙屎不帶紙——想不開(揩)”等歇后語。這種用法保留了古漢語特征,體現了方言對古語的傳承。
宣漢縣地名中的生僻字與地域專用字數量雖少,但辨識度極高,如代表字“”“凼”(又作“壋”“氹”)等。“凼”是生僻字(《通用規范漢字表》二級字),本義指“低洼積水處”,是川東方言的常用詞。“凼”在宣漢地名中有10處使用,常與“窩”連用為“窩凼”。《現漢》:“窩,像窩的東西,凹進去的東西。”“窩凼”表示“凹陷的水坑”。
(二)特殊字形的構形差異與造字理據分析
“凼”與“氹”均為會意字。“凼”由“水”與“凵”(古文字中表凹陷)構成,能直觀呈現“低洼處積水”的語義特征;“氹”作為“凼”的異體形式,以“水”與“函”會意,“函”有容納、包裹之意,與“水”組合表示“可容納積水的凹陷空間”,二者音義一致,僅字形構造略有差異,體現出會意字“據義構形”的造字原則。“壋”是“凼”的形聲異體字,遵循“形旁表義、聲旁表音”的造字規則。形旁為“土”,表明語義與地形或土地有關,聲旁為“當”,與“凼”“氹”同音,承擔表音功能,保障了用字的語音辨識度。這類生僻字的存在,一方面強化了地名的地域獨特性,另一方面也帶來識別障礙,比如多數人不認識“凼”字,需借助拼音或注釋才能理解。
(三)特殊字形的成因
上述特殊字形現象的成因主要有三:一是歷史傳承,明清至民國時期,宣漢農村識字率低,為降低書寫難度,書寫時多采用簡化俗體;二是方言影響,“”在宣漢方言中讀“biǎn”,與“扁”讀音一致,容易導致書寫者在記錄方言詞匯、表達口語內容時,因語音聯想產生用字混淆,造成字形使用上的訛誤;三是實用需求,人們為追求書寫的簡便性和記錄的快捷性改變了字形的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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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結語
本文以語料收集、文獻資料和數據統計等方法,從詞匯的角度考察了宣漢縣地名用字整體特征、自然地理實體通名用字情況、人文地理實體通名用字特點和特殊字形現象這四類情況。在對宣漢縣地名通名用字資料整理中,有以下幾點思考:
第一,部分地名雖已實現官方規范與固化,但在方言影響、村民文化水平差異及從簡心理的作用下,字形混用現象依舊存在。即使是當地原住民,也普遍存在“會說不會寫”的情況(陳小珍、劉美娟、周文德,2019)。針對這類問題,可聯合鄉鎮民政部門與學校,開展“地名用字進校園”活動,通過方言與漢字對照教學,同時在村委會張貼《標準地名用字對照表》,提升原住民的用字規范意識。
第二,存在重復地名。如宣漢縣內名為“老房子”的地名有12處,叫作“羅家灣”的地名有12處等,而這些地名都隸屬于不同的鄉鎮。這類地名的重復現象容易造成定位模糊,給人們的生產生活帶來諸多不便。這類問題的解決可借鑒《四川省開江縣重復地名整改方案》,對12處“老房子”地名進行差異化命名,如“XX鄉老房子”“XX鎮老房子”,同時在地圖標注中補充地理特征說明(如“臨近前河的老房子”),解決定位混淆問題。
第三,對于音同或音近的混用地名用字,可以從語音學角度深入分析,結合宣漢方言的聲韻調特征,探析混用字的語音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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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寇亞莉
來源:《漢字文化》2026年第2期
選稿:賀雨婷
編輯:耿 曈
校對:杜佳玲
審訂:賀雨婷
責編:宋柄燃
(由于版面內容有限,文章注釋內容請參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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