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的市政當局正利用罰款來督促荷蘭難民收容總局COA采取行動。從今天起,由于哈登貝格市(Hardenberg)的難民接收中心開放時間超過約定,COA必須每天向該市繳納罰款。這種情況并非個例。
在韋斯特沃爾德市(Westerwolde ),罰款已持續數年,每天都在發生。該市屬下的特爾阿佩爾(Ter Apel )難民登記中心最多只能容納兩千名難民,但實際人數通常遠高于此。例如,昨晚登記中心有2170名難民,是近一年半以來的最高數字。
埃佩市(Epe)也希望對COA征收罰款,因為難民在酒店的停留時間超過了約定。市政發言人表示,COA和酒店均被給予一周時間對該計劃作出回應。
所有這些罰款加起來可能是一筆相當可觀的金額。例如,本月在特爾阿佩爾,罰款金額已達到最高限額500萬歐元。加上之前的罰款,COA已累計支付了650萬歐元。
但這些高額罰款真的有效嗎?萊頓大學地方行政學教授吉爾滕·博加德(Geerten Boogaard)表示:“這種手段已經變得過于簡單粗暴。”
![]()
罰款的原則是,經濟激勵足夠大,以至于有人會屈服。但博加德指出,在政府機構,情況有所不同。“在那里,‘罰款即賬目’的原則往往適用,罰款只是被簡單地記入法律費用,而罰款的性質正在發生變化。”
博加德的意思是,必須支付罰款的一方,在本例中是COA,并非罰款的起因。例如:如果你在工作時間收到很多停車罰單,你可能會在績效考核中看到相關內容,但也就僅此而已。最終,行政部門會找到處理罰款的方法。
此外,據他稱,罰款支付在很大程度上無效,因為COA和市政當局都隸屬于中央政府管轄。這筆錢實際上留在了“內部”。“如果市政當局從難民收容總局獲得資金并用于建造圖書館,中央政府會認為這沒什么問題。”
據這位教授稱,政府之間相互沖突并要求支付罰款的情況越來越普遍:“難民庇護問題也不例外。政府在各個領域都面臨著利益沖突,看看住房和氮排放就知道了。一方面,需要建造更多房屋;另一方面,必須達到氮排放目標。”
荷蘭難民收容總局COA表示,支付罰款的確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因為他們別無選擇。該機構的諾德霍爾特(Marius Schulte Nordholt)說: “我們不能把人趕到街上,提供庇護和指導是我們的法定職責。帶來問題的部分原因是收容點關閉,而新收容點又缺乏,目前接待場所的短缺問題日益嚴重。”
博加德證實,COA別無選擇:“你不能把尋求庇護者轉移到市政邊界之外。從分配的角度來看,這樣做或許更公平,但并不合法。”
如果罰款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為什么還要征收呢?博加德說;“這也與爭取公眾的支持有關。如果你作為市政當局承諾收容庇護所只是臨時的,你就應該向居民表明,你正在盡一切努力來維持這一承諾。”
為你還原一個真實的荷蘭
微信號 : hollandone
網站:www.hollandone.com
郵件:info@hollandone.com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