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 朱鈺坪 潘夢羽
4月3日,鄂州市梁子湖區獅子口村的山嶺間,8公頃樹苗吐露新芽,連片綠意順山勢鋪展,溫柔覆蓋了一年前山火燙下的焦黑印記。
2025年清明期間,74歲的李某攜妻女回村祭祖。在母親墳前清理完雜草后,他點燃紙錢寄托哀思。不料一陣大風驟起,未燃盡的紙灰被吹向周邊干枯的落葉與灌木叢,火星落地即燃,火勢在風力助推下迅速蔓延。盡管李某與家人奮力撲救,卻沒能控制住火情。接到報警后,當地村干部、消防隊員及周邊村民火速馳援,直至當日午后,山火才被徹底撲滅。
經核查,此次火災過火面積達8公頃,其中受損林地面積5公頃,部分原生植被遭到嚴重破壞。“我這輩子沒犯過法,沒想到一時疏忽闖了這么大的禍。”滿頭白發的李某望著燒焦的山林,聲音里滿是自責與懊悔。
案件移送至梁子湖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辦案團隊考慮到李某系過失犯罪,案發后主動報警、積極撲救,且愿意承擔責任。檢察機關確立了“生態修復優先”的辦案思路,引導李某通過補植復綠來彌補過錯。在相關部門的專業指導下,李某全程參與了樹苗選購、栽種、養護等工作。
數月時光悄然走過,曾經的焦土之上,一株株樹苗迎風挺立、吐露新綠,山嶺重現生機。經專業驗收,補植復綠面積足額達標,苗木成活率符合預期,受損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修復。
案件進入審判階段,檢察機關結合李某自首、認罪認罰、主動修復生態等情節,提出緩刑量刑建議。法院全部采納,以失火罪判處李某緩刑。
“感謝司法機關給我彌補過錯的機會。”宣判結束后,李某表示會常來照料樹苗,并向身邊人宣講森林防火知識。
“清明祭祀,慎終追遠,但安全底線不可破。”辦案檢察官指出,一旦因燒紙、焚香等引發火災,過火達到一定面積,即構成失火罪,依法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辦案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祭掃時請盡量選擇鮮花、植樹等無火方式。一時疏忽可能引發山火,不僅破壞生態環境,還將承擔法律責任。讓我們共同守護綠水青山,過一個平安、文明的清明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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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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