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印江自治縣人民法院合水法庭與合水鎮綜治中心通過聯動調解機制,成功化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在調解協議達成后,被告于調解當日即通過轉賬方式全額履行27000元債務,實現矛盾糾紛“當日受理、當日化解、當日履行”的治理效果。
![]()
![]()
經查,被告自2023年9月起分次向原告借款共計27000元,約定于2024年5月前清償本息。債務到期后,原告多次催告未果,遂訴至法院。合水法庭經審查認為該案事實清楚、爭議焦點明確,立即啟動“法庭+綜治中心”訴調對接機制。經聯合調解團隊釋法明理,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合意,被告主動履行全部給付義務。
本案集中展現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四維實踐價值:一是堅持矛盾不上交原則,實現糾紛訴前就地化解;二是構建多元共治格局,發揮法庭專業裁判與綜治中心群眾工作的協同優勢;三是踐行司法為民宗旨,通過零訴訟成本實現當事人權益高效兌現;四是強化源頭治理效能,將潛在風險化解在萌芽階段。下階段,合水法庭將持續完善基層解紛網絡建設,推動"楓橋經驗"在基層社會治理中釋放更大治理效能。
主編|王 錢責編|樊 淦
編輯|吳 丹供稿|任江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