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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戲曲起源
何為“戲曲”?這看似簡單的問題,答案卻深藏在數千年的表演傳統與文體流變之中。么書儀在《中國戲曲》一書中指出,“戲曲”并非詩、詞的簡單延伸,而是“戲”(優戲表演)與“曲”(歌舞音樂)兩條線索在宋代匯流的結晶。其最根本的特質,在于它是必須面對觀眾、經受舞臺檢驗的“實踐性”藝術。
在中國戲曲研究院成立的日子,了解戲曲的起源,才能明白為何戲曲的傳承與研究,必須同時珍視案頭的文采與場上的光輝。
在中國文學的文體遞嬗的歷史上,戲曲文學的出現是值得注意的重要現象。這不僅僅因為戲曲屬于俗文學范疇,它的作者和它的對象世界都不再囿于那個文學廟堂,更重要的是,這種文體的演變,已經偏離了傳統詩文沿革的軌道。它的形成、發展,并非完全依賴于對前代詩、詞的繼承,而有它自身從萌發到成熟的漫長的歷史。而從它的內部結構上看,詩、詞也不再是它形成的唯一的,或者說是最重要的依據。這個文體形成的過程本身,就帶有相當程度的獨立性。
現代人把“戲曲”的表演藝術手段歸納為“唱、念、做、打”,反過來說,以“唱、念、做、打”作為藝術手段的表演形式叫戲曲。
我們若搞一點訓詁,追溯一下“戲”“曲”二字的本源,還是很有意思的。“戲”的繁體字為“戲”,在《說文解字》上被許慎釋為“三軍之偏也,一曰兵也,從戈,聲”。看起來,這與我們今天概念中的“戲”字在內涵上似乎全不相干。但《詩經·淇奧》中就已有“善戲(戲)謔兮,不為虐兮”,可見,“戲”字在很早的時候,就已有游戲、玩笑之意。而“戲”與“兵”也并非真的不相干。姚華《說戲劇》中所言“戲始斗兵,廣于斗力,而泛濫于斗智,極于斗口,是從戈之意也”,就溝通了“戲”與“兵”、與打斗之間的聯系。事實上,在后世,游戲、玩笑乃至舞蹈、音樂與兵器、軍隊或戰事之間的聯系一直沒有分離。漢朝有“武戲”。唐代有“劍器舞”。宋代“鈞容直”(鈞容,宋軍樂名。“鈞容直”為宋代宮廷儀仗中的軍樂隊)身兼護駕、奏樂二任。至于金代諸多“針兒線”“甲仗庫”“軍鬧”“陣敗”院本,元代以后的武戲就更不用說了。因此,把“戲曲”中的“戲”字理解為包含著“做”與“打”的內容,去事實該不會太遠。“曲”字的意思比較簡單,《國語·周上》有“使公卿至于列士獻詩,瞽獻曲,史獻書”的記載。曲即是樂曲、曲詞之意。“戲曲”中的“曲”也就代表了“唱”“念”的內容。
如果把遠古俳優的即興表演和應對玩笑當作“戲”的先祖,那么,先秦歌舞就應當是“曲”的源頭了。作為兩條并行的線索,古代優戲和歌舞,經過從先秦至南北朝、隋唐的發展,至宋始合而為一,形成真正的“戲曲”。因此,我們在描述戲曲的發生發展時,應該從看來與“文體”相去甚遠的古優的表演與先秦歌舞開始。
比起詩、詞、文、賦來,戲曲最明顯的特點是它的“通俗性”和“實踐性”。
所謂“通俗性”,是指戲曲最初由民間萌生,最終于民間落腳這一事實。它不再僅僅被置于案頭供閱讀、吟誦(充其量像詞那樣配樂歌唱),純屬于文人的領域。它要作為一種伎藝(廣義的伎藝)到舞臺上進行演出,面對著各階層的觀眾,特別是廣大的市民觀眾——一個世俗的世界。由于欣賞對象的拓展,使戲曲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必須偏離“正統文學”的軌道而另辟蹊徑:它不僅要在文人的經營,而且要在市俗百姓的選擇中,不斷地調整自己存在的形態。從某種意義上說,南戲、雜劇、傳奇、地方戲的遞嬗變化,以及變化中的刻意求新,都是這種選擇和調整的結果。
這里所說的“實踐性”,并非是與“理論性”相對應的概念,而是指戲曲的舞臺實踐特征。嚴格地說,一個戲曲文本只能供案頭閱讀,卻不適合舞臺演出,便不能算是成功的。它的最終實現,還是要在舞臺上。這樣,“戲曲文體”本身,就要不斷地接受舞臺表演的影響和制約。比如詩、詞長于內心情感的刻繪,小說也可以做大量的心理描寫,戲曲中的人物情感和內心活動,是通過曲詞來表現的,但是,如果一個戲曲作品過多地使用歌唱抒情,會使人感到乏味,因此,創作者必須顧及舞臺演出實踐的效果,在戲曲結構、人物動作等方面下功夫。這就是“實踐性”對文體構筑的反作用。其他如舞臺及其他演出條件、虛擬性、程式性的表演方式,也都會影響到文體的特征。因此,我們在考察戲曲文體特征時,充分注意它的“通俗性”和“實踐性”所帶來的各種制約,是非常必要的。
我們在考察戲曲文體特征時,應該具有與考察詩、詞、文、賦既相同但又相異的方法與角度。首先,戲曲熔詩、詞、說唱文學于一爐,又受到表演上唱、念、做、打諸因素的直接影響,使我們的分析必須充分看到來自各方面復雜因素的作用。其次戲曲在某種程度上是執筆者、演出者與觀眾的“集體創作”的這一事實,又提醒我們注意到文人、演員、觀眾在創作、表演、欣賞時從不同角度出發的審美需求上的矛盾和統一的狀況。最后,戲曲屬于雅俗共賞的藝術形式,它為不同文化層次的階層所共同創造和接受。這些都是值得注意的方面。所以,戲曲的形成,就猶如涓涓細流,經過曲折蜿蜒,千回百轉才匯成江河。而一旦形成之后,它的容量、它的社會作用、它的審美效應,都遠遠地超過了此前的詩、詞、文、賦,它的魅力所及,幾乎席卷了整個社會。因此,我們在描述戲曲文體演變的歷史時,要特別注意到它在曲折而復雜的發展歷程中與社會的、文學的諸多因素間的關系。
本文選自《中國戲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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