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員 王珍珍
近日,大連星海廣場因商業攝影被獨家承包、獨立攝影師遭驅趕引發爭議。4月15日,大連市文旅局通報稱已成立專班調查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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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之所以鬧得輿論沸沸揚揚,大家爭論的焦點除了公共空間拍攝秩序該如何規范,還有就是把廣場商業拍攝權獨家承包給一家機構,說白了就是用承包的方式,硬生生搞出了新的市場壟斷。
公共空間治理,不該想著把場地經營權賣出去牟利,而是要踏踏實實把現場秩序管好;更不能靠承包造壟斷,而應該給所有從業者公平的經營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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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廣場作為城市地標,是典型的公共資源,針對無序拍攝、惡意拉客等亂象,適當規范經營、引入市場化服務本無可厚非。可將商業跟拍業務整體打包獨家承包,甚至縱容承包企業驅趕獨立攝影師,早已偏離了管理的初衷。管理方拿著招投標的由頭,把復雜的公共空間治理簡化成一紙承包合同,看著省事高效,實則是典型的以包代管、敷衍履職。這種做法不僅沒理順拍攝秩序,還人為造出壟斷局面,既斷了小微攝影師的生計,也侵犯了游客自由選擇拍攝服務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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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間治理不能走極端:既不可放任拍攝亂象,也不能將公共資源拱手讓人、任由企業圈地牟利。任何市場化操作都須守住公共利益底線。城市治理的高明之處,不在于簡單發包賺錢,而在于在維護秩序與激發活力間找到平衡,讓公共空間真正服務大眾,而非淪為少數商家的盈利工具。只有守住公平共享的原則,城市地標才能彰顯應有的公共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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