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中廣為人知的雙柚風味飲品宋柚汁,其真實柚類果汁含量僅為2.7%,主體構成實為調配糖液。
前言
年銷售額突破十億元、對外宣稱“全國銷量榜首”的現象級飲品,其核心原料在整瓶液體中所占比例尚不足三厘,配料表開篇赫然列著兩種高升糖指數成分——果葡糖漿與白砂糖。兒童對其青睞有加,并非源于營養價值,而是因其本質上是一瓶經過風味修飾的甜味溶液。
近日,浙江一位母親張女士無意間落入這一認知盲區。她在主流短視頻平臺瀏覽時,被宋柚汁廣告語“柚香!柚爽!柚解膩”強烈吸引,再疊加“銷量第一”的權威標簽,她未加細究便購入數瓶帶回家中供孩子日常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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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確表現出極高接受度,每餐必索此飲,張女士起初頗為欣慰,認定自己為孩子選中了一款天然健康型飲品。
轉折發生在一次偶然翻看瓶身標簽之際——她發現緊隨“水”之后的并非預想中的柚子原汁,而是果葡糖漿與白砂糖!這一發現令她脊背發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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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下拉至營養成分明細處,香柚原汁標注為21克/千克、胡柚原汁為6克/千克,合計27克/千克,折算后僅為2.7%。以標準300克裝計算,真正來自柚類果實的物質總量僅約8.1克,相當于家庭常用小勺一平勺的分量;其余九成以上均為糖基溶液及食品添加劑。
更令她錯愕的是,僅因在社交平臺發布一段如實記錄配料表信息的視頻,并配文“用純果汁價格購得一瓶風味糖水”,數日后竟收到浙江柚香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寄來的正式律師函,指控其“歪曲產品本質、損害企業商譽”,要求立即下架內容,并含蓄提及可能啟動刑事追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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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女士既憤懣又困惑:僅憑公開標簽數據陳述客觀事實,何來違法之說?
配料表藏玄機 柚子味靠香精
或有人輕描淡寫:“含量少些而已,能入口就行。”但該現象背后牽涉的遠不止數值高低問題。國家認證二級營養師明確指出,該飲品實質屬于高糖飲品,其中果葡糖漿與白砂糖均屬強效血糖波動源,長期攝入不僅易引發體重異常增長,更會顯著提升兒童齲齒發生率、視覺調節負擔及早期代謝紊亂風險,對控糖減脂群體尤為不適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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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為關鍵的是,其市場傳播策略與實物屬性存在明顯偏差。細察其廣告畫面、外包裝設計乃至品牌命名,“宋柚汁”三字自帶強烈果汁聯想,普通消費者極易將其誤判為高濃度柚汁或至少以柚類為主導的復合型果汁飲品。
而現實情況是,支撐其果汁總含量達標的主力為蘋果濃縮汁,真正源自柚屬果實的部分僅作微量風味點綴,占比不足整體三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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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暗含一個業內慣用卻鮮為人知的操作邏輯:依據《GB/T 31121-2014 果蔬汁類及其飲料》國家標準,復合果汁飲料只需確保各類果汁總和不低于10%,但并未限定某一種水果汁必須達到特定比例。
部分生產企業便據此設計配方,主打高價水果概念吸引眼球,實際添加量微乎其微,轉而大量使用成本低廉的蘋果汁、梨汁等填充至法定最低線,再輔以食用香精模擬目標水果香氣,實現低成本高溢價的商業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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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女士并非孤例。各大社交平臺已涌現大量相似反饋。有用戶透露曾在高檔餐廳點單,單瓶售價高達十五元,彼時還誤以為是進口精品飲品。
另有家長坦言孩子每日固定飲用,如今回想滿杯皆糖,懊悔情緒溢于言表;更有網友戲謔道:“難怪孩子愛不釋手,換成我日日啜飲甜液,同樣樂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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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遭律師函 廠家態度引眾怒
真正引爆輿論的導火索,并非成分比例本身,而是企業應對公眾質疑的方式。張女士視頻上線短短數日內,即收到來自浙江柚香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文書,文中指稱其言論構成“對產品的錯誤解讀與負面定性”,侵害公司正當權益,責令限時刪除,并強調將依法追責,甚至隱晦釋放刑事立案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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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函件迅速點燃公眾情緒。評論區密集出現質疑:“查看并復述公開標簽信息也屬違法?”“是否底氣不足才急于壓制聲音?”“回避實質問題,專挑普通消費者施壓,是否失當?”
山東舜翔律師事務所張震翔律師公開發聲,明確表示:消費者基于合法公開的產品標識信息進行事實性轉述、邏輯推演及主觀感受表達,屬于正當的商品評價行為;只要未虛構情節、未使用侮辱性語言、未惡意貶損商譽,即不構成民事侵權,更不觸及刑事責任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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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費解之處還在于定價邏輯。這款300克規格標價七元、1千克裝售價二十七元的產品,企業始終堅稱價格公允。創始人宋偉解釋稱,香柚原料稀缺昂貴,單顆歐洲采購價達七歐元,因此終端售價較同類飲品高出二三十元屬合理區間。
但廣大網友迅速完成成本推演:即便按七歐元折合人民幣五十余元計,攤入每瓶飲料的成本亦僅幾分錢級別。其余溢價究竟流向何處?是巨額廣告投放預算,還是用于法律文書制作與送達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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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始人獨家回應 黃金配比說法引爭議
面對持續升溫的輿情壓力,柚香谷創始人宋偉于4月15日作出首次公開回應。他澄清所謂2.7%并非單純果汁添加量,而是采用香柚與胡柚全果(含皮肉)研磨投料的實際比例,該數值經數十輪口感測試驗證,被定義為不可替代的“黃金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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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柚天然酸度突出,胡柚果皮富含苦澀物質,若投料比例過高,成品將難以入口,無法體現清爽解膩的核心賣點。”宋偉進一步說明,“因此必須通過精準調配平衡風味,整個流程完全符合現行食品安全法規及標簽管理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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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配料表中糖類成分位列前端的問題,他解釋這嚴格遵循《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即所有原料須依實際添加質量由高至低依次排列,屬行業通行做法。適量添加糖分系為中和柚類果皮帶來的天然刺激感,從而優化整體適口性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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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同步發布正式聲明強調:宋柚汁屬合規復合果汁飲料,果汁總含量≥10%,完全滿足國標GB/T 31121-2014技術要求;從未在任何渠道宣稱具備“降糖”“控血糖”等醫療功效;“宋柚”為國家知識產權局核準注冊商標,承載地域文化符號與歷史淵源雙重價值。
然而該回應未能平息質疑浪潮。網民接連追問:若果皮酸苦難耐,為何不剔除皮層僅取果肉榨汁?若主打柚類風味,為何蘋果濃縮汁實際用量遠超柚類總和?
既定位為復合果汁,為何所有宣傳物料均弱化蘋果元素,唯獨放大柚子意象?上述核心疑問,至今仍未獲得官方具象解答。
行業亂象大起底 買飲料別再只看廣告
此次事件折射出當前飲品行業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對稱頑疾。諸多冠以“健康”“天然”標簽的網紅爆款,實則深諳文字游戲之道。
你以為選購的是“100%椰子水”,實則可能是糖分勾兌的仿生溶液;你以為入手的是“發酵型水果醋飲”,實則多為食用醋精與糖液混合體;你以為喝下的是“活性益生菌飲品”,實則活菌數量寥寥無幾,而蔗糖添加量卻足以撐起半瓶體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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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決策切勿被炫目包裝與洗腦廣告左右,務必養成細讀配料表的習慣。我國法規明確規定,配料表排序嚴格對應各成分添加質量占比,若前三項為白砂糖、果葡糖漿、水,則基本可判定該產品為糖基飲品,無論營銷話術如何包裝健康概念,均應保持審慎態度。
需特別注意,“復合果汁飲料”與“100%純果汁”存在本質區別。前者僅需果汁總含量≥10%,其余90%空間可自由填充水、糖、酸度調節劑、防腐劑、色素及香精等;后者則要求果汁含量達百分百。下次見到“XX果汁飲料”字樣,請務必提高警惕——它極大概率與你腦海中的天然果汁形象相去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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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一項常被忽略的事實:廠商偏愛選用果葡糖漿,不僅因其采購成本低廉,更因它的甜度高于蔗糖約1.2—1.8倍,且能更快激活大腦獎賞回路,形成輕微成癮傾向。這正是諸多網紅飲品對孩子產生超強吸引力的關鍵機制之一。
結語
4月14日,浙江柚香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宋柚汁產品相關情況的說明》,核心內容涵蓋三點:其一,產品歸屬復合果汁飲料類別,果汁總含量符合≥10%國標要求;其二,未授權任何第三方開展涉及“輔助降糖”“調節血糖”等醫療效果宣傳;其三,“宋柚”商標已獲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式注冊,具備完整法律效力。
聲明末尾雖表態“歡迎市場監管部門、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監督指導”,但對于消費者最關切的兩大焦點——是否存在誤導性宣傳行為、律師函發送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及正當程序,均未作出實質性回應。
截至當前,圍繞宋柚汁的公共討論仍在持續升溫。已有消費者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提交正式投訴材料,呼吁加強對“名實不符”類飲品的合規審查;不少家長亦公開表示,今后將徹底摒棄此類高糖風味飲品,轉向成分透明、標識清晰的真實果汁或無添加茶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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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亦為整個飲料制造行業敲響警鐘:與其投入重金打造空中樓閣式營銷、耗費資源應對個體消費者發聲,不如回歸產品本源,以真實成分、合理定價、坦誠溝通贏得市場長久信賴——這才是基業長青的根本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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