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戴慧慧 2026-04-16 16: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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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區民政福利總公司中醫門診部。(來源:網絡截圖)
信網·信號新聞4月16日訊 近日,北京市西城區民政福利總公司中醫門診部因生產、使用未取得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的藥品,被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
“京西市監處罰〔2026〕9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市西城區民政福利總公司中醫門診部作為持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將其依據醫師經驗方配制的,供患者外敷使用的"骨刺散1號”“骨刺散2號”藥粉,以及自行分裝的甘油與水的混合物(標注為“骨刺散溶液”)作為外敷藥品向患者銷售使用。當事人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向有關部門申請批準或備案,屬于“生產、使用未取得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的藥品”的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修訂)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北京市西城區民政福利總公司中醫門診部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處以7794元罰款。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北京市西城區民政福利總公司中醫門診部開辦資金2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張志茹。目前經營狀態為“廢止”。(信網記者)
[來源:信網 編輯:戴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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