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姚策的生命盡頭,其親生父母盡到了近親屬的責任,陪姚策走完了最后一程,出錢出力,彰顯了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熊磊作為妻子,完全履行了一個妻子的責任,無怨無悔地陪伴和付出,體現了一個好妻子的優秀行為,是中華傳統美德的體現”。
筆者是一個笑點很低的人,第一次在什么地方讀到這些文字,沒能忍住,一下子笑噴了!恍惚中誤以為進入了感動中國年度人物的頒獎現場,看到的是獲獎人物的頒獎辭。
倏忽之間,覺得哪里有點兒不對頭!猛一激靈,這才突然清醒過來:哪里是什么頒獎辭啊?這分明就是錯換人生三拒絕案的一審判決書嘛!
假設姚公子就是1992年6月14日出生的,到他英年早逝的“美好”的那天——2021年3月23日為止,屈指算來,應該有10502天!姚公子認親是在2020年4月30日,也就是說,滿打滿算,姚公子和親生父母在一起生活、治病、被照料的時間是327天!
如果親生父母在親生兒子不足29年共10502天的生命歷程中,被照顧327天,最后以“三拒絕”謝幕,就“彰顯了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的話,那么許媽姚爸把別人家的病秧子孩子,傾其所有、擔驚受怕、耗盡家財,撫養照顧了28年,彰顯的又是哪個民族的何種德啊?
就這,還不包括那一大堆的假證,和丟失、涂改的一大堆病歷!
丈夫的好妻子,同時應該也是公婆的好兒媳吧!在姚公子從認親到病逝的327天里,從詐捐到和公婆徹底翻臉,拿放大鏡也看不出許姚的一丁點兒好來,再到“三拒絕”實現“美好的一天”、強占婚房等等,——如果這也算是“無怨無悔陪伴付出、體現好妻子優秀行為、體現中華傳統美德”的話,那全國道德模范里的那些“孝老愛親”典型人物,又該算是哪門子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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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讀者都聽說過指鹿為馬、顛倒黑白、信口雌黃這些詞,也都明白它們的內涵。可判決書作為律法專業的應用工具,如果不能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混淆是非,顛倒黑白,不識好歹,不辨美丑,不分善惡,信口開河,一本正經、鄭重其事的胡扯瞎謅,那么,像胡亂判斷南京彭宇案的那位法官那樣,給整個社會的公平正義、公序良俗造成的嚴重危害,就是不可估量的!
彭宇案后,“老人跌倒扶不扶”成了一大社會難題,尊老愛幼的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從此成了笑柄!
救死扶傷、發揚革命的人道主義,這本應是醫護人員的天職和使命,三拒絕案如果不能撥亂反正,任由拒絕救死扶傷成為危重病人臨終的例行公事、大行其道的話,那么,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健康中國”建設,也必將淪為空談!
讓人民群眾在每一次司法實踐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不應該僅僅是一句冠冕堂皇口號,而應該成為所有司法實踐的自覺追求、行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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