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此案,還暴露出市面上對未成年人商業化、低俗化利用的苗頭。貌似平靜的冰面之下,還有多少“灰色地帶”,還有多少“暗流涌動”?
據揚子晚報報道,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涉及未成年人保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男攝影師陳某利用為兒童攝影之便,與家長約定“互免約拍”,即他為女童拍攝照片,女童家長同意將照片展示在陳某社交賬號上宣傳,雙方互不收取費用。2024年起,陳某未經允許在網絡社交群內發布女童照片和視頻,使用“白絲”“裸足”等文字描述吸引買家,共獲利一萬余元。
檢察院審查后認為,陳某侵犯不特定多數未成年人人格權的行為,損害公共利益,對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法院審理后判決陳某永久刪除相關照片、視頻等,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相應損失,相關款項用于未成年人保護公益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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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圖據IC photo
此案引發網友熱議,一方面指責攝影師的無恥之舉,另一方面批評兒童家長貪小便宜吃大虧。從“互免約拍”的約定來看,攝影師對兒童照片只有部分使用權,免費拍照、免費展示,但被攝影師用來牟利,堂而皇之地濫用他人肖像,這般任性妄為撈錢的做法,吃相過于難看。
甚至不止于踐踏契約,若雙方只是約定照片用于展示宣傳,結果變成用文字描述為照片和視頻染上“顏色”,就算再正常不過的內容,經過如此“渲染加工”,都在明晃晃地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作為孩子的家長,想必沒有誰能容忍他人打著“不健康”的旗號,肆意買賣孩子的照片和視頻。但經此教訓,應提醒更多家長,網絡空間紛繁復雜,對于免費、贈送等噱頭一定多加思考、提高警惕,尤其涉及孩子肖像等商業行為,要繃緊敏感弦和安全弦,以免被有心之人利用。
針對此案,也有聲音認為,對陳某的處理“過輕”。對此,應當厘清違法與犯罪、罪與非罪的區別。從報道可以看出,陳某的錯誤主要在于以違背公序良俗的方式使用、出售女童照片,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肖像權、名譽權和人格尊嚴,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結合其行為性質和獲利結果,屬于民事侵權領域。檢察院對陳某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亦是釋放了強烈的法律信號——將女童照片用于帶有軟色情性質的引流,既侵害了女童的權益,也破壞了社會公序良俗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屬于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
對陳某來說,這一判決結果可能并不輕。永久刪除侵犯未成年人人格權的照片、視頻等,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相應損失,讓陳某借機牟利的算盤全部落空,更會給他的兒童攝影“事業”帶來不可低估的負面影響。
從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到法院判決支持,秉持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精神,打出了一套凌厲的組合拳,體現法律的強大威懾力,也表明了司法機關對傷害未成年人行為的“零容忍”態度。
而透視此案,還暴露出市面上對未成年人商業化、低俗化利用的苗頭。貌似平靜的冰面之下,還有多少“灰色地帶”,還有多少“暗流涌動”?有關部門應加大查處力度,司法機關也應拿起法律武器,為未成年人仗義撐腰。家長們更要肩負好監護人職責,保護好孩子的人格權益,讓他們更健康、安全地成長。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柳宇霆
編輯 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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