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4月2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劉言)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發布4個依法嚴懲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件案例中,犯罪分子編造自己無生育能力、愿意收養等謊言,從送養人處先后騙取3名嬰兒予以出賣,獲刑7年。最高法表示,隨著網絡技術的迅速發展和社交軟件的廣泛應用,涉網拐賣案件有所增多。有的犯罪分子利用網絡的匿名性和開放性,物色存在撫養困難的孕產婦,通過網絡“送養”形成黑色拐賣產業鏈。
案情顯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陳某雅通過網絡獲取他人送養子女信息,編造自己無生育能力、愿意收養等謊言,從送養人處先后騙取3名嬰兒予以出賣,非法獲利13萬余元。案發后,陳某雅接到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到案,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提供被拐嬰兒下落,并協助公安機關抓捕其他同案犯。
法院生效裁判認為,被告人陳某雅以出賣為目的,拐騙、販賣兒童,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陳某雅拐賣多人,同時具有自首、立功以及對解救被拐嬰兒起到積極作用等情節,依法從寬處罰。
據此,法院對陳某雅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最高法在發布該典型案例時表示,本案中,被告人陳某雅利用網絡搜尋他人送養子女的信息,偽裝身份、編造謊言,以收養之名騙取嬰兒出賣牟利,具有較強的欺騙性。該案反映出網絡信息監管存在薄弱環節,需進一步加強內容審核與監測,阻斷線上犯罪信息流通,也提示廣大群眾提高涉網拐賣犯罪防范意識。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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