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位房東龍女士最近差點沒被自家租客“送走”——四年了,那扇門死活不讓進。等她終于逮著機會開門一看,好家伙,灶臺、廁所、客廳,哪兒哪兒都堆滿了塑料袋、外賣盒、快遞包裝,蟑螂爬得到處都是。租客倒是月月準時交租,可這屋子,說句不好聽的,連垃圾場看了都得叫聲大哥。網友直接炸了:“四年不開門,這姐們兒是忍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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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屋變“生化現場”,房東直接崩潰
事情是這樣的。龍女士這個房子出租了四年,租客一直按時交租,從沒拖欠過。但問題出在哪兒呢?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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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女士說,早在事發之前,她就發現屋子里總是莫名其妙往外竄蟑螂,自己住的地方也跟著遭了殃。她跟租客提過好幾次想進屋看看,對方次次都是“不方便”“改天再說”,各種理由往外甩,死活不讓進。龍女士心里那叫一個不踏實,但又沒辦法——人家沒欠租,也不能硬闖不是?
直到最近,龍女士終于找到了機會進了屋。眼前的畫面,用她自己的話說——“全屋塑料袋包裝的垃圾,從灶臺到廁所,到處堆得密密麻麻,連下腳的地方都沒有。”
四年啊,整整四年,這位女租客就生活在這樣的環境里。屋子里的蟑螂像開了派對似的到處亂竄,衛生狀況差到令人發指。更讓人頭皮發麻的是,她竟然能在這地方照常過日子,還住了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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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女士當場就急了,勒令租客三天內把屋子徹底清理干凈,垃圾必須投放到指定區域。而且話說得很明白:你要是想繼續住,絕不允許再出現這種情況。
說起來更讓人后背發涼的是,像這樣的事情還真不是個例。去年昆明就有個類似的案例,兩個20歲左右的女孩租房住了一年多,退租的時候房東打開門一看——滿地的貓屎、貓尿,外賣盒子堆成山,吃剩的東西早就發霉長毛了。關鍵是人家在那種環境里照樣正常生活,衣服洗了掛在屋里,貓糧每天還換新鮮的。兩個女孩最后直接跟房東說押金不要了,連面都不肯見,甩手就跑。你說這得多大的問題,才能讓人連2000塊錢押金都顧不上了?
二、這真不是懶,是一種病
很多人看到這種新聞,第一反應肯定是:“這人是有多懶?”“四年不收拾,怕不是有毛病吧?”
說對了,可能真有毛病。
心理學上管這叫“囤積癥”,正式名稱叫“囤積障礙”。它不是那種“懶得收拾屋子”或者“念舊不舍得扔東西”那么簡單,而是一種已經被《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正式列為精神障礙的心理疾病。
咱們來看看囤積癥的核心特征是什么:
第一,不管這東西有沒有用、值不值錢,就是扔不掉。塑料袋留著、舊報紙留著、外賣盒留著,哪怕已經發臭發霉了,也舍不得處理。
第二,強行讓患者丟掉這些物品,會引起劇烈的痛苦反應。有的人會焦慮到崩潰,有的人會情緒失控,還有的人會跟你拼命。
第三,屋子里堆得連正常生活都過不下去了。灶臺上堆滿東西沒法做飯,床鋪上堆滿雜物沒法睡覺,連上廁所都得撥開一條路。
第四,這種行為已經嚴重影響到患者的生活和健康,甚至影響到周圍人。
你拿這幾條往廣州那位女租客身上一套,是不是全對上了?垃圾堆得無處下腳——中;堅決不讓房東進門——中;四年如一日地住在這種環境里——中。
根據默沙東診療手冊的數據,囤積癥在人群中的患病率大約在1.5%到6%之間,也就是說每100個人里,就有將近3個人可能患有不同程度的囤積障礙。而且這個病往往從青春期就開始萌芽了,到了30多歲才會明顯影響生活,很多人到50多歲才真正被確診。
有意思的是,這事兒不分男女,男女患病率差不多。但有個趨勢很值得注意——年紀越大,囤積行為越普遍,老年人中的發病率甚至能高達6%。你去看看那些老人家屋里堆滿的舊報紙、空瓶子,有時候不是舍不得,是真的扔不掉。
三、為什么有人會把日子過成垃圾場?
你說這些人是怎么想的?正常人哪怕再懶,起碼的衛生習慣總該有吧?屋里都臭了、長蟲了、下不去腳了,怎么還能無動于衷?
心理學上有個說法叫“病態囤積”,跟咱們平時說的“囤點東西以備不時之需”完全是兩碼事。正常人囤東西,是因為未來不確定,有點危機意識;病態囤積,是對物品產生了不正常的依戀和失控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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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來說,囤積癥背后通常藏著這么幾層心理原因:
一是童年創傷。很多囤積癥患者小時候經歷過失去、分離或者家庭變故,這些創傷讓他們產生了一種“抓住東西不放手才能安全”的心理模式。物品成了安全感的替代品——有它們在,心里才踏實;扔掉它們,就跟把自己的一部分扔了一樣。
二是對失控的恐懼。生活里有些事情掌控不了——工作不順、關系破裂、健康出問題,這些無力感會讓人本能地通過控制物品來獲得一點心理補償。“我控制不了我的生活,但我至少能控制我手里的東西不離開我。”
三是對物品的情感依附。有人把情感全部投射到了物品上。一件舊衣服、一個破紙箱,在他們眼里不是垃圾,是“回憶的載體”,是“自己的一部分”。扔掉它們,就像刪掉了人生的一段記憶。
還有一種情況是認知偏差——就是腦子里的那根筋搭錯了。患者往往有一種“以后可能用得上”的思維模式,哪怕這東西看起來再沒價值,他們也會過度高估它的“潛在價值”,然后理直氣壯地留著。
正因為它是一種精神障礙,所以簡單粗暴的“你去扔了不就完了”是根本行不通的。你越逼他們扔,他們越焦慮、越抗拒,甚至會激烈反抗。
上海精神衛生中心的醫生就說過,強制丟棄囤積者的物品,只會加重他們的心理創傷,適得其反。
四、垃圾屋癥候群:一間屋子,兩條命
說白了,囤積癥表面上看是物品管理出了問題,本質上是一個人的心理狀態出了問題。
日本的“垃圾屋”現象在全世界都算得上典型。有人專門研究過,發現很多垃圾屋的主人往往獨居,沒有社交,缺乏人際互動,最后就用物品來填補內心的空洞。
極端的情況有多極端呢?2023年日本大阪有一個真實案例,一個50多歲的男人,和已經去世的父親在垃圾堆滿的公寓里一起生活了兩個星期。正值梅雨季,尸體已經開始腐爛、液化,他就在那股氣味里照常吃飯、照常睡覺。
房東之前就起過疑心——老人常年不洗澡,走廊上一身味兒,眼神呆滯。房東打過好幾次電話問,全被兒子糊弄過去了。后來實在忍不了,堵住兒子非要上樓看看,才發現老人早就死了。
兒子為什么不說?因為老人去世了,養老金就停了,他就沒法交房租,所以寧愿忍著尸臭味,能拖一天是一天。
這是一間屋子,困住了兩條命——一條已經死了,一條還活著,卻活得跟死了差不多。
廣州那位女租客雖然沒有這么極端,但四年把自己關在一屋子垃圾里、死活不讓任何人進門的做法,本質上也是一種深層次的“自我隔離”。她對外界筑起了一道高墻,墻里面是一個只有她自己能忍受的世界。外人覺得她可憐,她自己可能根本不覺得有什么不對。
五、房東該怎么辦?法律怎么管?
這事兒還有一個現實的難題——房東夾在中間,兩頭不是人。
一方面,租客不欠租,你沒辦法隨便趕人;另一方面,好好的房子被禍害成那樣,誰受得了?
好在,法律上有一些辦法。
根據2025年9月施行的《住房租賃條例》,房東有權要求租客合理使用房屋,如果租客的行為導致房屋嚴重受損,房東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而且,房東其實是有定期查驗房屋的權利的。你租我房子,我定期進屋看一眼正常情況,這合情合理。關鍵是這個權利得提前寫進合同里。如果你簽合同的時候壓根沒提這茬,那真出了事,你說理都不好說。
法律人士的建議很直接:簽租賃合同的時候,最好把衛生條款寫得明明白白——租客有義務保持房屋的基本衛生狀況,房東有權定期入內檢查。這樣一旦出了問題,至少手里有依據。
從心理干預的角度來看,如果發現租客有明顯的囤積行為,房東其實可以做得更溫和一點——不要一上來就罵,先溝通,試探性地問問需不需要幫助。囤積癥患者對“被強制清理”這件事極度敏感,你越硬來,他們越縮回去。能做的,是建議對方去精神科或者心理科看看,至少讓專業人士來判斷一下。
2025年,上海有個社區專門搞了個“老人囤物行為調適項目”,通過心理疏導、專業收納和社區聯動,成功幫好幾位老人清理了家里的廢舊囤物,效果還不錯。這種模式其實挺值得借鑒的——不是靠硬剛,而是靠“理解和幫助”來打開那扇緊閉的門。
六、房東和租客,怎么避免踩雷?
回到咱們普通人的視角,不管是房東還是租客,這事兒其實挺值得琢磨的。
對房東來說,不能光盯著“租金到沒到賬”,該有的定期檢查不能省。哪怕合同里沒有明確寫,你找個正當理由——比如“檢修水電”“例行維護”——每年進屋看個一兩次,也不算過分。真要碰上那種死活不讓進、聞到異味又死活不肯開的租客,你心里就得拉個警報了。
對租客來說,干干凈凈地住、清清白白地走,是最基本的契約精神。房子是租來的,但生活是你自己的。把日子過成垃圾場,受罪的終究是你自己。
而如果你自己或者身邊人出現了類似的苗頭——東西越堆越多,舍不得扔,屋里越來越亂,甚至影響到了正常生活——別不當回事。囤積癥和抑郁癥、焦慮癥是常見的“伴侶病”,很多時候它們是同時出現的。超過50%的囤積者同時患有重度抑郁癥,約25%還伴有廣泛性焦慮或社交恐懼癥。早發現、早干預、早治療,才是正解。
認知行為療法是目前公認的有效治療手段,藥物治療作為輔助。關鍵是,得有人先幫他邁出第一步——不一定是逼他扔東西,而是陪他坐一會兒,讓他知道,外面還有人愿意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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