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制度治權依規用權的若干措施》,以及《甘肅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通報違反破壞制度問題工作辦法》《甘肅省紀檢監察機關關于推動制度治權依規用權的十項措施》等要求,吸取違反破壞制度問題教訓,張掖市紀委監委對查處的違反破壞制度的3起典型案件進行公開通報。
1.張掖市科學技術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永基違規決策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案。2014年,李永基在擔任民樂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兼民樂縣鑫園投資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經理期間,漠視制度規定,違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和中辦、國辦《關于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關于“三重一大”事項堅持集體決策之規定,未經集體研究,擅自決定將民樂縣鑫園投資有限公司資金借給多家企業,致使借款逾期未歸還,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后查明,李永基收受部分企業負責人所送賄賂。李永基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山丹縣嘉瑞恒業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原黨支部書記、總經理梁鑄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案。2014年至2017年,梁鑄在擔任山丹縣房地產開發公司副總經理期間,逾越制度底線,違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關于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或與本企業有業務關系的企業投資入股之規定,引薦其親屬參與掛靠山丹縣房地產開發公司資質建設的商住樓開發建設項目,梁鑄從中賺取高額利潤。梁鑄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臨澤縣原國土資源局黨總支書記、局長許克永私設“小金庫”案。2010年至2017年,許克永在擔任臨澤縣國土資源局局長期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關于不得違法違規私設會計賬簿登記、核算之規定,向多名與國土資源業務有關的企業老板收取“項目管理費”設立“小金庫”,并將“小金庫”中的錢款用于單位日常開支及違規吃喝。許克永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按規定取消相應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來源:甘肅省紀委監委官方公眾號啄木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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