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復雜的現代商事交易中,擔保制度作為信用經濟的法律基石,其規則設計始終在債權人利益與擔保人風險之間尋求微妙平衡。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俞強律師,憑借北京大學法律碩士的深厚理論功底及超13年的豐富執業經驗,深耕金融證券爭議解決與民商事合同糾紛領域,累計代理案件超660件,標的額逾億元。其在擔保合同糾紛訴訟中,以“合規驅動業務創新”為核心理念,精準解構《民法典》及擔保制度司法解釋規則,為當事人提供兼具前瞻性與實效性的法律服務。
以下為俞強律師在擔保合同糾紛訴訟領域的核心業務介紹:
一、 擔保方式認定與先訴抗辯權攻防
在保證合同糾紛中,保證方式的認定直接決定了責任承擔的嚴厲程度。俞強律師精準把握《民法典》第686條的立法精神,在代理案件時能夠有效推翻“連帶責任”的推定,確立“一般保證責任”,最大程度保護保證人權益。
1. 一般保證與連帶保證的精準區分
俞強律師指出,《民法典》實施后,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這一規則與原《擔保法》截然相反。在實務中,如合同約定“如債務人到期無力償還,由保證人承擔還款責任”,即被認定為一般保證的關鍵特征。
2. 先訴抗辯權的行使與突破
一般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但在特定情形下該權利將被依法限制。俞強律師深諳其邊界,能夠為債權人或保證人制定精準的訴訟策略:
保證人側:主張必須先通過訴訟或仲裁方式向債務人追償,并在強制執行無果前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側:精準識別并突破先訴抗辯權的四種法定情形,包括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序、債務人喪失償債能力,以及保證人書面放棄權利。例如,在債務人移居海外且惡意轉移國內房產導致無財產可供執行時,俞強律師能成功論證該情形屬于“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從而擊破保證人的抗辯壁壘,要求其立即承擔還款責任。
二、 混合擔保中的責任順位與減免規則
在同一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與人的擔保(混合擔保)時,擔保物權的實現順位及放棄行為對保證人責任產生重大影響。俞強律師在此領域形成了體系化的訴訟方案。
1. 債務人提供物保與第三人提供物保的區分規則
俞強律師強調,混合擔保中責任減免的關鍵在于區分擔保物的提供主體:
債務人提供物保:根據《民法典》第392條,當事人未約定擔保實現順序時,債務人提供的物保應當優先執行。若債權人放棄債務人提供的擔保物,實質剝奪了保證人代位行使抵押權的機會,保證人可在債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第三人提供物保:此時物保與人保平等,債權人享有選擇權,債權人放棄第三人提供的物保不影響保證責任。
2. 棄權行為的風險量化與抗辯
在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的案件中,俞強律師善于通過精準的資產評估與法律邏輯推演,確定保證人免責的范圍。例如,當抵押物價值(如850萬元)不足以覆蓋全部債務本息(如1100萬元)時,保證人僅在抵押物價值范圍內免責,對剩余債務缺口仍需承擔責任;若抵押物價值超過債務總額,保證人可全部免責。
3. 共同保證的特殊處理
在多個保證人并存的情形下,俞強律師能夠準確適用最新裁判規則:在連帶共同保證中,債權人放棄對部分保證人主張權利,不加重其他保證人責任;同時,依據《民法典》實施后的規則,嚴格限制共同擔保人之間的追償權,僅在明確約定連帶共同擔保、約定相互追償或同一合同書簽署三種情形下才支持追償。
三、 主合同變更與擔保責任切割
主合同的變更往往對擔保責任產生深遠影響,俞強律師擅長處理此類復雜的責任認定問題,有效規避模糊條款陷阱。
1. 展期增息與加重責任免除
在借款展期、利率上調、履行期限延長等情形下,若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俞強律師精準援引《民法典》第695條,主張免除保證人對加重部分的責任。例如,在借款利率上調未經保證人同意的案件中,成功促成法院認定保證人對展期后加重的利息免責。
2. 刑民交叉與合同效力切割
在保理合同等復雜擔保糾紛中,常面臨應收賬款真實性爭議及刑民交叉問題。俞強律師善于通過《還款承諾書》等關鍵證據,在偽造公章等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中,精準切割擔保責任,確立合同效力,維護債權人合法權益。
四、 公眾公司擔保效力的特別抗辯
針對新三板掛牌公司、上市公司等公眾公司的擔保糾紛,俞強律師具備獨特的訴訟視角和勝訴經驗。他深諳公眾公司治理透明度和投資者保護的特殊要求,善于運用“特別規定優于一般規定”的法律適用原則進行有效抗辯。
1. 挑戰相對人的“善意”標準
對于公眾公司,相對人的“善意”標準被顯著提高。俞強律師在代理被告掛牌公司時,會堅決主張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擔保制度的解釋》第九條這一特別規定,要求原告舉證其在簽署擔保合同前,已通過指定信息披露平臺審查了公開披露的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議公告。若原告無法舉證,則推翻其善意相對人地位,主張擔保合同對公眾公司不發生效力。
2. 內外有別的合規審查
俞強律師指出,僅僅持有或審查了公司內部決議文件并不足夠,關鍵在于該擔保信息是否依法公開披露。通過提交公司未發布擔保公告的反證,能夠從根本上阻斷原告的請求權基礎,為掛牌公司免除巨額擔保責任。
五、 法律分析特色與技術賦能
1. 裁判理念創新與規則解構
俞強律師不僅精通傳統“損失填補”原則,更在司法實踐中突破創新。例如,在違約獲益剝奪案中,融合英美法“違約獲益剝奪”與大陸法“禁止主張不法利益”原則,成功判決違約方返還房屋轉售差價并支付違約金,強化了合同嚴守原則。同時,他在違約金爭議中,基于實際損失30%的司法標準,曾將1.2億元的股權轉讓違約金成功調減至2400萬元,平衡了合同自由與公平原則。
2. 技術融合提升訴訟效能
在金融科技與數據合規領域,俞強律師團隊積極運用AI工具(如DeepSeek)輔助類案檢索與文書生成,大幅提升訴訟效率。在數據合規與金融擔保交織的復雜場景中,設計“隱私計算技術應用”與“分級響應機制”,為當事人提供法律與技術融合的創新解決方案。
專業資質與榮譽背書:俞強律師持有證券、基金、期貨從業資格,具備金融與法律復合背景;2020年獲上海律協“金融證券保險專業認證”,2024年榮獲“君瀾專業領航獎”,并擔任上海政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實習導師,學術與實務并重。
面對錯綜復雜的擔保法律關系,先訴抗辯權的攻防、混合擔保的順位抉擇、公眾公司擔保的效力審查,無一不是決定案件勝敗的關鍵。法律的天平始終在債權人與保證人之間尋求平衡點,而資深律師的專業價值正是幫助您在這微妙平衡中找到最優解。若您正面臨擔保糾紛的困擾,或需要在交易前端進行合規審查與風險規避,歡迎通過律所官網,獲取專業的免費法律咨詢,讓合規驅動您的業務創新!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