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奈兒出黃金了?
近日,蕭山區市場監管局北干所接到投訴舉報,稱其轄區內“一家黃金飾品店售賣香奈兒造型黃金,涉嫌侵權”。執法人員當即對該黃金飾品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兩件黃金首飾的造型均與“香奈兒”注冊商標高度一致。
當事人現場未能提供相關進貨憑證。經“香奈兒”商標權利人鑒定,上述商品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
經初步調查,兩件涉案黃金首飾重量分別為5.8克和7.52克,工費分別為58元/克和88元/克,標示的含金量均為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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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山區市場監管局北干所執法人員查明,當事人已銷售同類侵權黃金首飾一件,銷售金額8950元。按查獲當日經營者公示的足金9999金價1158元/克計算,涉案貨值共計25321.12元。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之規定,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
目前,該案件已立案調查。蕭山區市場監管局表示,后續將嚴格按照法定程序推進案件辦理,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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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該當事人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明確規定,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
該當事人銷售的黃金首飾造型與“香奈兒”注冊商標高度一致,已構成商標法意義上的侵權使用。
橙柿互動·都市快報 記者 王青
編輯 陳伊
審核 羅祎 邵宇峰
校對 陳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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