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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電子狗”專利侵權終審判決中,罕見地直接點名批評原告露某美公司:“其行為可謂既精心算計、又反復無常”。
據了解,2025 年,露某美公司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指控宇樹科技制造、銷售的“Gox”機器狗侵犯其名為“一種電子狗”的發明專利。露某美公司最初索賠500元,但同時要求以法院審計結果為準,并主張按侵權獲利的3至5倍適用懲罰性賠償,總額可高達7000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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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指控,宇樹科技堅決否認侵權,稱其產品未包含涉案專利中的“液位傳感器”“氣體傳感器”和“可變色的仿生毛皮”三項關鍵技術特征。
2025年9月,杭州中院一審認定宇樹科技不構成侵權、判決駁回露某美公司全部訴訟請求。
一審敗訴后,露某美公司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在二審詢問結束僅一天后,該公司竟將此前臨時提高至8000萬元的賠償請求,又迅速回調至最初的500元。
隨后,法院查明,該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受讓涉案專利,經營范圍僅為預包裝食品和日用百貨,與智能機器人毫無關聯,卻在獲權5天后即發起訴訟。其一方面聲稱對方侵權獲利數千萬元,另一方面僅象征性索賠500元,同時要求“以法院審計為準”。法院指出,此舉實為“精心算計”——既規避高額訴訟費,又借虛高索賠向被告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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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最高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3日作出(2025)最高法知民終756號民事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這起終審判決不僅維護了宇樹科技的合法權益,更釋放出明確信號:濫用專利訴權、違背誠信原則的訴訟行為,將受到司法否定。
所以,各企業要堅守誠信原則,同時也要重視自身知識產權保護與合規運用,確保專利申請和行使合法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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