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聯合印發《浙江省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明確專項資金的支持范圍、分配標準及管理要求。
專項資金用于支持職業教育改革發展、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資金,實施期限原則上為5年,遵循“科學規劃、獎補結合、規范透明、注重績效”等原則,由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共同管理,市縣相關部門及資金使用單位分工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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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范圍和標準
現階段,專項資金主要用于高等職業教育補助、中等職業教育補助和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獎補,具體標準如下:
高等職業教育補助
——“雙高計劃”專業群建設補助:
國家“雙高計劃”專業群,中央財政每年安排建設獎補,省財政對省屬高職院校按中央財政1:1安排補助,市縣屬學校按中央補助額度及轉移支付系數核定;省“雙高計劃”專業群,每年每專業群基準補助200萬元,疊加浮動補助(按學生人數、專業大類系數、省級分擔比例等計算),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年/專業群,用于人才培養、產教融合、師資建設等。
——高質量發展補助:
依據高校綜合考核結果、辦學規模等分配,支持高職院校提質培優、產教融合等工作,由學校統籌使用。
中等職業教育補助
——省級優質中職專業群建設補助:
立項建設的專業群每年每專業群補助100萬元,用于專業群相關的人才培養、教學設備購置等支出。
——職業教育管理創新獎補:
支持設區市優化職教布局、推進市域統籌等改革,獎補額度由省教育廳會同省財政廳分年確定,資金可統籌用于轄區內職教相關支出。
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獎補
——優秀教師團隊獎勵補助:
按教師素質提高計劃獎補資金的10%安排,綜合考慮上年度獲得省級以上獎勵的教師團隊、工作室、培訓基地、實踐基地等情況分配。
——教師發展獎勵補助:
按教師素質提高計劃獎補資金的80%安排,綜合考慮上年度學校(市、縣)教師素質提高計劃資金投入、“雙師型”教師占比、專任教師研究生學歷占比及學歷提升等因素分配。
——教師培育補助:
按教師素質提高計劃獎補資金的10%安排,依據上年度專任教師人數分配。
資金管理要求
專項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嚴禁用于平衡預算、償還債務、支付利息、對外投資等支出,不得從專項經費中提取工作經費或管理經費。涉及政府采購、基本建設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各級財政、教育部門將建立健全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強化資金監管,對違法違規使用資金的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同時,省教育廳對相關專業群建立“有進有出、優勝劣汰”動態調整機制,確保資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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