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魏廣寶 通訊員 王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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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們想一想,沒有紅綠燈的馬路會是什么樣的呢?”3月31日下午,西峽縣人民法院法官王宏釗、賈穎作為法治副校長走進校園,為西峽縣第三高級中學新生帶來一場別開生面的普法宣講。
宣講伊始,賈穎法官以生動的比喻切入主題,打破了同學們對法律“遙遠而嚴肅”的刻板印象。她結合西峽法院創新推行的“定制式普法”理念,針對高一新生剛從初中過渡、社會經驗不足、規則意識尚在養成的特點,精心挑選了三類與青少年成長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點,用通俗直白的語言層層解析。
在“責任與成長”的篇章中,兩位法官著重強調了未成年人的法律責任邊界,破除“小孩犯法沒事”誤區,明確12周歲起涉特定重罪可能負刑責、14周歲起違法或被拘留、16周歲起對所有犯罪負刑責,未滿14周歲違法也需接受矯治教育,并結合未成年人盜竊、斗毆等受罰案例,警示年齡不再是“免罪金牌”,違法必究。
針對未成年人可能面臨的網絡交往、消費安全等新型風險,賈穎法官則結合一些典型案例展開警示。她詳細解讀了“電信詐騙”“網絡交友需警惕”“未成年人網絡打賞”等熱點問題,將法條轉化為“防騙五要點”等易記口訣。“同學們要記住,法律不僅能懲治惡行,更能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他特別提醒,遇到權益受損情況時,要學會保留證據、尋求家長和老師幫助,必要時通過法院訴訟等合法途徑維權,讓法律成為自我保護的“安全盾”。
在“規則與自由”的分享中,賈穎法官通過“沒有交通規則的馬路”這一生動案例,引導同學們思考絕對自由與相對自由的區別。她強調,法律不是束縛自由的枷鎖,而是守護自由的盾牌。只有在規則和責任的框架下,才能真正享有安全、有序的自由。她特別強調,高中階段是人格塑造的關鍵時期,遵守校規校紀就是法治意識的基礎實踐,正如西峽法院“精準式普法”所倡導的,從身邊規則做起,才能逐步樹立對法律的尊崇與敬畏。
宣講尾聲,賈穎法官以“法治種子的成長”作結:“今天我們播下的這顆法治種子,需要大家用敬畏之心澆灌,用踐行之舉培育。它會在你們面臨選擇時給出指引,在你們遭遇困境時提供力量,最終長成守護人生的參天大樹。”
據悉,此次普法宣講是西峽法院“法治進校園”系列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該院“點單式普法”的具體實踐。下一步,西峽法院將繼續聚焦青少年法治教育需求,不斷創新宣講形式、豐富宣講內容,讓法治陽光照亮更多青少年的成長之路,為構建平安校園、法治社會筑牢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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